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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源石油: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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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联储证券”)作为通源石油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石油”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通源石油拟为参股公司宝鸡通源石油
         钻采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鸡通源”)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通源石油参股公司宝鸡通源因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
         行申请人民币 6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对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借款主合同成立之日起
         24 个月。本次借款为到期续借。宝鸡通源主要经营股东张继刚为本次担保以其
         持有宝鸡通源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与公司为宝鸡
         通源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须
         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宝鸡通源石油钻采工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1MA6X9MWP5L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继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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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3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3 月 3 日至长期
                    住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凤凰一路南段 8 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器
             材、工具及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转让;油气田、完
             井工艺的技术配套服务、技术咨询及转让;经营本公司生产、研发所需的原辅材
             料、机械设备、器材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股权结构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张继刚                                                           82%
                2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
             合计                                                                      100%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报告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4,548.71    2,086.30   2,462.41    1,586.62      272.92    266.01
                  (未经审计)
         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一季度
                                             4,258.24    1,773.99   2,484.25     257.45         22.99    21.84
                   (未经审计)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宝鸡通源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宝鸡通源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期限
             和金额依据宝鸡通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
             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宝鸡通源将根据生产经
             营需要在人民币600万元额度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宝鸡通源主要经营股东张继
             刚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宝鸡通源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
             期限与公司为宝鸡通源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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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参股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
             宝鸡通源为公司持股比例 18%的参股子公司,本次申请融资业务主要为其主
         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其效益持续增长。公司为宝鸡通源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可有利于其业务顺利开展,进一步推动股东利益的实现。且其主要经营股东
         张继刚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宝鸡通源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担保期限与公司为宝鸡通源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本次担保事项整体风
         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宝鸡通源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正常,且其主要经营股东为本
         次担保事项提供了反担保,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
         次为参股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5,60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 5.12%;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6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比例为 1.4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 6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 0.55%。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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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联储证券对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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