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远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6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鞍
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实事求是,独立
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对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
为人民币 1400 万元,均为公司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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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 奇 佟桂萱
2023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