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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信科技: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04  

                                                    证券代码:300231           证券简称:银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更改、否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4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4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本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00,473,52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3.9815%,其中,参加 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 1 人, 代表股份
100,473,5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98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
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0%。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于公司董事长詹
立雄先生出差无法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董事会秘书林静颖女士主持,公
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
所赵茂律师和张京伟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1
    表 决 结 果 为: 同 意 100,473,52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对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 决 结 果 为: 同 意 100,473,52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 决 结 果 为: 同 意 100,473,52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 决 结 果 为: 同 意 100,473,52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2
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 决 结 果 为: 同 意 100,473,52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 决 结 果 为: 同 意 100,473,52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赵茂律师和张京伟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
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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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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