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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直科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10-17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按
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
选聘程序,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明确知悉本事
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
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王丽君

    截止 2023 年 9 月 30 日,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16 人,注册会计师 60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 人。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003.7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722.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0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 家。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万元,
北京大华国际计提的职业风险金 100 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红卫,2007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2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 年拟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2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万锞,2017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4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 年拟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谢俊,2017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 年拟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1     林万锞   2022 年 3 月 10 日   行政监管措施
                                                      员会上海专员办     2020 年年报审计项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
 2     林万锞   2022 年 4 月 15 日   行政监管措施
                                                      员会广东监管局     司 2020 年年报审计项目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
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 2023 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
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 6 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按照《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
序,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
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
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查阅了北京
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
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查阅了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
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与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基于客观事实和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北京大华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
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一致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
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董事
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
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关于 2023 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
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
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
计机构。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