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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依米康: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23-030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4、本公告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通知: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5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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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菀女士。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20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 150,921,001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4.262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8 人,代表股份 141,552,20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2.1353%;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
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股份 9,36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69%;
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15 人,代表股份 9,369,2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1270%。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进行
了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0,867,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
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9,31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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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的 99.4332%;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6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00%。
     独立董事姜玉梅、赵洪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勇分别在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0,867,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
 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9,31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4332%;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6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0,867,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
 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9,31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4332%;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6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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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0,867,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
 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9,31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4332%;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6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0,867,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
 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9,31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4332%;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6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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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23-030

     关联股东孙屹峥先生、张菀女士、孙晶晶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
 的股份共计 140,867,209 股。
     本议案为需通过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0,000,6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718%;
 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8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9,31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4332%;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6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股东孙屹峥先生、张菀女士、孙晶晶女士、黄建军先生、谢雨汐女士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141,551,801 股。
     表决结果:同意 9,31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32%;反
 对 5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9,31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4332%;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6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
 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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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0,867,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
 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9,31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4332%;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6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为需通过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50,867,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8%;
 反对 5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1%;弃权 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9,31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4332%;反对 5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57%;
 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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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23-030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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