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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巴安水务: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2023-08-16  

                                                    证券代码:300262           证券简称:巴安水务        公告编号:2023-079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9月1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9月1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日(星期五)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因此,根据该办法以及其它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杨建劳先生已发出征
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
票权。有关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请参见公司同日公布的《上海巴安
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修订稿)》。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8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式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 666 号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
   1.00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2.00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3.00
            法(修订稿)>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发布的《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及 2023 年 8 月 15 日发布的《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提案 1.00 至提案 3.00 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均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春霖先生已承诺放弃表决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份
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亦不得接受其
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我们会对上述涉及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
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8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
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8月31
日下午17:00前到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
行通知。

   3、联系人:郭芳

   4、联系电话:021-32020653    联系传真:021-62564865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262”,投票简称为“巴安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1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3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
    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
  1.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0                                                               √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
  3.00                                                               √
             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证件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注:

           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三: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
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
                                             代表人姓名
      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名称

                                              代理人身份证
     代理人姓名
                                                  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 17:30 之前送
   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