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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威电子: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05-15  

                                                    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0

                          杭 州 中 威 电 子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2 0 23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增 加 临 时 提 案 暨 股 东 大 会 补

                                     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5),定于2023年5月24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5月1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提交的《关于提请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并于2023年5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

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

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

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核查:新乡产业基金壹号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

要求,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

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
                                                1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15:30开始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4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

    (3)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4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18楼会议室(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路1819号中威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

         2.00      《关于签订〈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2
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关联股东北京海厚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

上述议案均回避表决。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

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3 年 5 月 18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路 1819 号中威大厦 20 楼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10051(如通过信

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其他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琳 胡慧

    联系电话:0571-88373153

    传真号码:0571-8839493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电子邮箱:huhui@joyware.com

    相关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3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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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参 加 网 络 投 票 的具 体 操 作 流 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70

    2、投票简称:中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

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5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

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二:

                            杭 州 中 威 电 子 股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参 会 股东 登 记 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表人姓名

                                                    股权登记日收市

股东账户名称及卡号                                  时持股数量/表

                                                    决权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代理人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7:00 之前送达、邮

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571-88394930)到公司(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路 1819 号中威大厦 20 楼公司

证券投资部,邮政编码:31005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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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

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
                                                                          票
                 《关于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
       1.00                                                                √
                 案》

       2.00      《关于签订〈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附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
权。
        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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