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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和佳: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9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ST 和佳      编号:2023-066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2023 年 4 月 29 日,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医疗”
或“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15:00;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郝峻卓先生主持,公
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33 名,代表股份 191,994,1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308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3 人,
代表股份 79,942,299 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60 人,代表股份 112,051,856
股。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
东)共 526 人,代表股份 125,089,7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375%。其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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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 13,037,8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0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0 人,代表股份 112,051,8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868%。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本次会议议案
八为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蔡德茂先生)
回避了表决;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62,099,9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297%;反对 28,724,4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611%;弃权 1,169,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92%。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
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5,195,5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9.5825%;反对 28,724,4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611%;弃权 1,169,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92%。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62,084,7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217%;反对 28,835,3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189%;弃权 1,07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94%。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
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5,180,3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9.5746%;反对 28,835,3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189%;弃权 1,07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9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61,727,5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357%;反对 29,494,5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5.3622%
弃权 77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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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
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4,823,1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9.3886%;反对 29,494,5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622%;弃权 77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1%。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3,459,9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380%;反对 27,435,5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898%;弃权 1,09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2%。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
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6,555,5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0.2909%;反对 27,435,5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898%;弃权 1,09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2%。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报摘要〉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1,679,9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109%;反对 29,646,6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414%;弃权 667,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7%。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
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4,775,5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9.3638%;反对 29,646,6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414%;弃权 667,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7%。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4,889,3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825%;反对 26,255,1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750%;弃权 849,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25%。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


                                    3
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7,984,9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1.0354%;反对 26,255,1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750%;弃权 849,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25%。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9,263,5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608%;反对 21,811,0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603%;弃权 919,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89%。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
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2,359,1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3.3137%;反对 21,811,0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3603%;弃权 919,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89%。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签署<债权债务抵偿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参会股东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蔡德茂先生为关
联方,所持有的 70,758,157 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不纳入该议案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表决情况:同意 87,089,61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348%;反对 33,416,4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632%;弃权 729,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20%。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
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6,795,31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1.5920%;反对 33,416,4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632%;弃权 729,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20%。
    表决结果:通过
    9、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程鹏先生、刘映先生、
李美惠女士、林小钰女士、邹超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


                                    4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9.01 提名程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141,729,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3.81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4,824,7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8169%。
    表决结果:程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 提名刘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134,340,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9.97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7,436,4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9105%。
    表决结果:刘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 提名李美惠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141,570,0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3.73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4,665,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6896%。
    表决结果:李美惠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 提名林小钰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141,077,0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3.47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4,172,6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2955%。
    表决结果:林小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5 提名邹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140,177,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3.01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3,272,6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5761%。
    表决结果:邹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罗刚、唐伟振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精诚粤衡律师认为:和佳医疗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5
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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