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瓷材料: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23-07-05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
条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
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本次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对公司和国瓷康立泰的长期发
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
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李济东、温学礼、刘欣梅
2023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