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2023-05-10
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3
债券代码:123050 债券简称:聚飞转债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公司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
况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发布了《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
示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3 日至 2023 年 5 月 4 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
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三、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结合本次公示情况,
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釆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