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8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作为任子行
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完全独立、
认真、审慎的立场和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 慧 方先丽 黄 纲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