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海伦钢琴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拟在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核有关资料,我们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和正常的商业条件,符合公开、公正、 公平的交易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杨弋夫 李耀强 王伟良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4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