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维格: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5-1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苏大维格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欣 联系电话:0512-62938515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萌 联系电话:0512-6293851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2,保荐机构每月取得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情况和大额资金支取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对苏大维格进行现
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为:
1 、 2022 年 前 三 季 度 ,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32,033.7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08%;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6.47 万元,同比
下降 95.50%,盈利能力有所下降。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
对以上问题的说明如下:
1、在本次现场检查中,保荐机构通过(1)查阅公
司披露的财务资料,了解业绩波动情况;(2)查
阅行业研究报告,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3)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沟通,了解业绩波动的
原因、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公司的应对措施等方
式对该问题进行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经营业绩下滑主要受宏观市场
环境影响及自身业务布局所致。公司自身经营模
式、财务状况、主要客户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对
于公司未来的经营情况,保荐机构将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进行持续关注和督导,督促上市公司及时
披露相关信息以及提醒公司积极改善经营成果,以
切实回报全体股东。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披露 2022 年度报告,
披露了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并对业绩波动情况进
行了分析说明。
2、保荐机构通过(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等制
度文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会
议文件;(2)核对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对账单,抽
查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等资料(3)实地查看募
投项目施工现场,进行访谈等方式对该问题进行核
查。
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
新建 SVG 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本年度投
资进度不及预期,主要原因系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影
响,公司综合考虑业务运营情况、行业周期变动情
况及技术投入需求,本着长远战略和对股东负责的
考虑,卓越创新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更为谨
慎,因此投资进度放缓。
保荐机构建议公司抓紧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同
时关注行业、市场动态,结合自身情况论证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若出现募投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化、确定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等情
况,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苏大维格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及内部投资
结构的议案》,同意将“SVG 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
中心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并对
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关注上述募投项
目进度情况,并将督促发行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
施,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6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苏大维格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16 亿元,同
比下降 1.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9 亿元,同比上升 20.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2 万元,
同比上升 18.03%。苏大维格 2022 年度营业收入同
比基本持平,亏损幅度收窄。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业绩波动情况,督促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上市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30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董监高行为规范及信息披露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 17.16亿元,同比下降1.21%;注业绩亏损的情况及导致业绩
重大变化情况)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的因素,并积极采取有效应
利 润 -2.79 亿 元 , 同 比 上 升 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
20.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 润 -3.12 万 元 , 同 比 上 升
18.03%。苏大维格2022年度营
业收入同比基本持平,亏损幅
度收窄。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份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3.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方 是 不适用
面的承诺
5.关于社保方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贵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不适用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 欣 黄 萌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