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日科技: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18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核查,上述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4)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
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3、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同意公司聘任魏恺言先生为总经理;聘任 BAI JIANXIONG 先生、余凯先
生、李坤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余凯先生为财务负责人;聘任余凯先生为董事会
秘书。
(正文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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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签字页】:
张汉斌:
赵崴:
MAK,SAICHAK: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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