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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日科技: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8  

                                                    证券代码:300333         证券简称:兆日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决议通过。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的交
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的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泰然大厦 C 座 1605
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恺言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0,345,4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4.98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0,298,0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4.96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7,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4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7,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1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7,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4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提案 1.00 《关于<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345,4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2.00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345,4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3.00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345,4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4.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345,4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5.00 《关于董事 2023 年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345,4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6.00 《关于监事 2023 年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345,4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7.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职业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345,4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8.00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345,4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9.00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345,4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10.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345,4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1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选举魏恺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 意 股 份 数 :50,308,02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257%。
    11.02.候选人:《选举 BAI JIANXIONG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 意 股 份 数 :50,308,02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257%。
    11.03.候选人:《选举 NG YIPIN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 意 股 份 数 :50,308,02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257%。
    11.04.候选人:《选举余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 意 股 份 数 :50,308,02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选举魏恺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1.0970%。
    11.02.候选人:《选举 BAI JIANXIONG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1.0970%。
    11.03.候选人:《选举 NG YIPIN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1.0970%。
    11.04.候选人:《选举余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1.0970%。
提案 1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选举张汉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 意 股 份 数 :50,308,02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257%。
    12.02.候选人:《选举赵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 意 股 份 数 :50,308,02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257%。
    12.03.候选人:《选举 MAK,SAI CHAK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 意 股 份 数 :50,308,02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选举张汉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1.0970%。
    12.02.候选人:《选举赵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1.0970%。
    12.03.候选人:《选举 MAK,SAI CHAK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1.097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廖敏律师、蔡腾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