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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克奥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7-26  

                                                    证券代码:300341         证券简称:麦克奥迪      公告编号:2023-034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06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3年06月30日在指定媒体发出《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3年07月26日上午09:30在在公司召开;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7月26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3年07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文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名,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22,305,8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052%。其
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0, 700,
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21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1,605,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1840%。本
                                    1
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1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51,648,07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1924%。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506,728,868股计算,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
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
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如下
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杨文良先生、宋晓梅女士、王葳女士、徐
越先生、史红女士、潘卫星先生、胡春华先生、张开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关于提名杨文良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2, 260,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58%。杨文良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1,602,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115%。
    1.02 关于提名宋晓梅女士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2, 260,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58%。宋晓梅女士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1,602,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115%。
    1.03 关于提名王葳女士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2, 260,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58%。王葳女士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1,602,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2
股份的99.9115%。
   1.04 关于提名徐越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2, 260,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58%。徐越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1,602,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115%。
   1.05 关于提名史红女士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2, 260,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58%。史红女士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1,602,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115%。
   1.06 关于提名潘卫星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2, 227,6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57%。潘卫星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1,569,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8486%。
   1.07 关于提名胡春华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2, 234,6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79%。胡春华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1,576,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8621%。
   1.08 关于提名张开宇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2, 260,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58%。张开宇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1,602,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11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桓先生、肖伟先生、庄松林先生、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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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关于提名刘桓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2, 260,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58%。刘桓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1,602,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115%。
    2.02 关于提名肖伟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2, 260,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58%。肖伟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1,602,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115%。
    2.03 关于提名庄松林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2, 260,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58%。庄松林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1,602,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115%。
    2.04 关于提名黄宇光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2, 260,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58%。黄宇光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1,602,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11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韩勇先生、陈培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情况如下:
    3.01 选举韩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22, 256,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46%。韩勇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1,598,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4
股份的99.9038%。
    3.02 选举陈培堃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22, 256,1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46%。陈培堃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1,598,3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038%。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2, 223,6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45%;反对8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25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本议
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表决情况如下:51,565,877股同意,占出席会
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8408%;82,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159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对该议案
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2, 223,6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745%;反对8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25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本议
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表决情况如下:51,565,877股同意,占出席会
议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9.8408%;82,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159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对该议案
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麦克奥迪
(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
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
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
                                  5
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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