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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奥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7-27  

                                                    证券代码:300341         证券简称:麦克奥迪       公告编号:2023-035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出席情况: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07 月 1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
会议于 2023 年 07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12 名,实际参加董事 12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文良先生主持。


    二、   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杨文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至第五届董事会届
满为止。(简历附后)
    (以上议案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选举胡春华先生、宋晓梅女士、刘桓先生(独立董事)、黄宇光先生(独立
董事)、肖伟先生(独立董事)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刘桓先生为该委员会
的主任委员(召集人)。
    (2)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选举杨文良先生、徐越先生、刘桓先生(独立董事)、黄宇光先生(独立董
事)、肖伟先生(独立董事)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黄宇光先生为该委员会

                                    1
的主任委员(召集人)。
    (3)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选举徐越先生、王葳女士、刘桓先生(独立董事)、庄松林先生(独立董事)、
肖伟先生(独立董事)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肖伟先生为该委员会的
主任委员(召集人)。
    (4)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选举杨文良先生、王葳女士、史红女士、张开宇先生、黄宇光先生(独立董
事)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杨文良先生为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各委
员简历附后。
    (以上议案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7 月 27 日




                                    2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杨文良:中国国籍,男,汉族,1966 年出生,无党派人士,博士研究生学

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8 年毕业于青岛海洋大学物理系,历任国营第七九七厂

副总工程师、副厂长,北京七九七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北京七星华

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北京 798 文化创意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总经理,北京国际技术合作中心主任,2016 年-2017 年挂职任重庆市璧山区副区长。

曾任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副主席,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副主任,第十届、第十三届北京

市政协常委,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第十四届北京市政协常委。2021 年 4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信息披露日),杨文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控股股东北京亦

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宋晓梅:中国国籍,女,1983 年出生,汉族,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

经济师。2009 年入职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投融资部工作,现任北京亦庄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信息披露日),宋晓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控股股东北京亦

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王葳:中国国籍,女,1978 年出生,汉族,2001 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学

士,2012 年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02 年任北京博大兴投

资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职员,2008 年任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经营管理部职

员,2018 年任北京经开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
企业运营部副部长,北京亦庄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信息披露日),王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控股股东北京亦庄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运营部副部长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徐越:中国国籍,男,1983 年出生,澳大利亚悉尼大学金融和会计专业硕士研究

生学历,中级经济师。曾任职于国发农建投资(北京)有限公司,2011 年 4 月入职北京经

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现任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和公司董

事。

       截至目前(信息披露日),徐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控股股东北京亦庄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史红:中国国籍,女,1982 年出生,中央财经大学不动产学硕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京东方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主持

工作),兼任亦庄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国新科创股权投资基金投决会委员,

亦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亦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施耐德(北京)中低压电器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

       截至目前(信息披露日),史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控股股东北京亦庄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4
       6、胡春华:中国国籍,男,1976 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麦克奥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会计、财务经理、财

务总监。2012 年 8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公司的财务总监一职。2022 年 10 月至今,

任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信息披露日),胡春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8,300 股,与本公司董事、

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

的情形。

       7、张开宇:中国国籍,男,1978 年出生,1999 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工学

学士,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中国机械设备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2018 年 4 月至今任建投华科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中安网脉(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时代凌宇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8 月起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信息披露日),张开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

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

形。

       8、刘桓:中国国籍,男,1955 年出生,1982 年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经

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央财经大学系副主任、副院长。现任中央财经大学

税务学院教授,国务院参事,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信息披露日),刘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

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9、肖伟:中国国籍,男,1965 年出生,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1991

年至 2001 年在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1999

年至 2000 年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挂职担任副主任。2001 年至今任厦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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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法学院教授,现兼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

理事、福建省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福建省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厦门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省企业法

律工作协会副会长、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员,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仲裁员和调解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上市公司协

会独立董事委员会主任委员。现任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龙净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燕之屋生物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信息披露日),肖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

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10、庄松林:中国国籍,男,1940 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中国工程院院士。曾任上海光学仪器研究所技术员,上海市激光技术研究生研究员、

所长,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光学仪器研究所所

长, 上海理工大学光电学院院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信息披露日),庄松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

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

形。

       11、黄宇光:中国国籍,男,无党派人士,1960 年出生,学系主任/主任医师,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麻醉学医学硕士。曾任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麻醉科主任,

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十二届、十三届北京市政协委员。现任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

协和医院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麻醉学系主任,中

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主任委员,国家麻醉专业质控中心主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

委、教科卫体委员会委员,十四届北京市政协常务委员。

       截至目前(信息披露日),黄宇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

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6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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