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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方数科: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跟踪报告2023-09-1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立方数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海桑                   联系电话:021-38565722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圣莹                   联系电话:021-385657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0(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6 日披露的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01)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不适用
文件一致


                                     1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1)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
                                        账款账面价值 20,904.67 万元,占
                                        2023 年 6 月末净资产 44.52%,预
                                        付账款 12,965.39 万元,占 2023 年
                                        6 月末净资产 27.61%。公司应收账
                                        款及预付账款金额较高,保荐机构
                                        提示公司完善客户及供应商管理、
                                        合同信用期、收付款等条款审批的
                                        相关内控制度及流程,加强应收账

                                  2
                                      款及预付账款管理工作,保障公司
                                      合同执行不会发生重大风险,避免
                                      公司发生大额坏账损失;
                                      2)根据公司 2023 年 5 月 18 日披
                                      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
                                      被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8),樊立、樊
                                      志合计持有公司 137,824,715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 21.48%),樊立、
                                      樊志合计持有的公司 137,821,304
                                      股股份(占樊立、樊志所持股份比
                                      例为 100.00%)处于质押状态,樊
                                      立 、 樊 志 合 计 持 有 的 公司
                                      137,821,564 股股份(占樊立、樊
                                      志所持股份比例为 100.00%)处于
                                      司法标记及冻结状态。保荐机构提
                                      请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关 注 前 述 股
                                      权质押及冻结导致的公 司 股 权 结
                                      构潜在变动风险;
                                      3)根据公司 2023 年 3 月 1 日披露
                                      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
                                      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3),公司控股股东的一
                                      致行动人宁波岭楠合计 减 持 公 司
                                      9,932,56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55%),减持后宁波岭楠持有公司
                                      200,000 股 股 份 ( 占 公 司总 股本
                                      0.03%)。保荐机构提请上市公司及
                                      投资者关注前述股权处 置 导 致 的
                                      公司实控人保持控制权 稳 定 的 风
                                      险,提请实控人关注作出的发行完
                                      成后 36 个月内保持对上市公司控
                                      制权的承诺。
                                      4)根据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上半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 损 益 的
                                      净利润为-3,790.52 万元。请上市
                                      公司及投资者关注公司 经 营 业 绩
                                      风险。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1)需要持续关注公司应收账款及
                                      预付账款管理及回收风险;


                                  3
                                             2)需要持续关注公司大股东股权
                                             质押及冻结问题导致的 股 权 结 构
                                             潜在变动风险;
                                             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 营 业 绩 变
                                             动情况,关注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产
                                             品业务进展及宏观经济 因 素 对 公
                                             司业务开展的影响。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 公 司 内 部 制 度 的 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4
9. 其 他 业 务 类 别 重 要事项
( 包 括 对 外 投 资 、 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 机 构 配 合 保 荐 工 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公司 2023 年度上半年归   关注公司自主知识产权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产品业务进展及宏观经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济因素对公司业务开展
变化情况)                       负,盈利能力较弱。       的影响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宁波岭楠、合肥岭岑关于避免同
                                是                        不适用
业竞争的承诺

3、宁波岭楠、合肥岭岑关于规范关
                                是                        不适用
联交易的承诺

4、宁波岭楠、合肥岭岑关于独立性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做的关 于 填 是                         不适用
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6、古钰瑭承诺发行完成后 36 个月
内保持对合肥岭岑、宁波岭楠及立 是                         不适用
方数科的控制权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5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不适用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控股股东的一
                                         致行动人宁波岭楠收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对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
                                         决定》。
                                         提示公司控股股东针对相关函件内容
                                         认真落实整改,避免违规行为。

(本页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海桑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圣莹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18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