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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意信息: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300366            证券简称:创意信息        公告编码:2023-31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00 在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 2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
133,828,1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02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
人,代表股份132,333,4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7806%。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494,7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人,代表股
份1,494,7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
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
人,代表股份1,494,7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6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陆文斌先生主持,公
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全部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133,643,1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7%;反对
12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8%;弃权 62,13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4%。
    本议案获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33,643,1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7%;反对
12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8%;弃权 62,13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4%。
    本议案获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33,643,1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7%;反对
12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8%;弃权 62,13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4%。
    本议案获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133,643,1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7%;反对
12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8%;弃权 62,13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4%。
    本议案获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133,604,1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26%;反对
16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10%;弃权 62,13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4%。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1,270,7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5.0120%;反对 16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8314%;弃权 62,1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1567%。
    本议案获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关联股东陆文斌、杜广湘、黎静已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同意 23,913,8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559%;反对
9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60%;弃权 62,13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81%。
     本议案获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133,661,1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2%;反对
9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4%;弃权 74,13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4%。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1,327,7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8.8254%;反对 9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2152%;弃权 74,1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9595%。
     本议案获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 133,673,1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42%;反对
9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4%;弃权 62,13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4%。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1,339,7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9.6282%;反对 9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2152%;弃权 62,1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1567%。
     本议案获通过。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133,643,1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17%;反对
12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8%;弃权 62,13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4%。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1,309,7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7.6211%;反对 12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2222%;弃权 62,1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1567%。
    本议案获通过。
     10、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 133,599,1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89%;反对
16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7%;弃权 62,13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4%。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1,265,7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4.6774%;反对 16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1.1659%;弃权 62,1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1567%。
    本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了尹雯律师和郑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
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