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三路 288 号武汉诺唯凯工程 技术中心。 (3)会议的召开方式: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仁宗先生。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 份 117,145,02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266%。其中,出席本次 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2,097,8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25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 份 116,353,82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529%。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 1,306,6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52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791,2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791,2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737%。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145,0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通过。 2、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145,0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通过。 3、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145,0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通过。 4、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145,0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通过。 5、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664,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99.5895%%;反对 48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1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1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77.0760%;反对 48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2.92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145,0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通过。 7、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145,0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145,0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145,0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9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1、选举王仁宗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16,373,72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99.3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326,5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2329%。 表决结果:王仁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选举宋功武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16,373,72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99.3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326,5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2329%。 表决结果:宋功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选举毛基业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16,373,72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99.3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326,5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2329%。 表决结果:毛基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选举王应宗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16,373,72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99.3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326,5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2329%。 表决结果:王应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01、选举喻景忠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16,373,72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99.3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326,5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2329%。 表决结果:喻景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选举黄巧云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16,373,72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99.3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326,5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2329%。 表决结果:黄巧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选举叶志彪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16,373,72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99.3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326,5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2329%。 表决结果:叶志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01、选举周家林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16,373,72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99.3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326,5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2329%。 表决结果:周家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02、选举邓颖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16,373,728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99.3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326,5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2329%。 表决结果:邓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于绪刚、黎佳怡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 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