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暨股东权益变动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解除婚姻关系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所致,未触及要约收 购。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及过渡期期间,王仁宗先生均为公司董事长兼总 经理, 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及管理,公司的控制权均由王仁宗先生主导。本次权益变动 事宜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仁宗先生、方胜玲女士变更为王仁 宗先生,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城富邦”)。 应城富邦、武汉长江创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创富”)、王好女士为实 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2023 年 6 月 14 日,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邦 股份”或“上市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应城富邦通知,应城富邦已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备案并取得新营业执照,公司实际控 制人由王仁宗先生、方胜玲女士变更为王仁宗先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 王仁宗先生、方胜玲女士因解除婚姻关系,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双方 就股份分割事宜作出了相应安排(以下简称“本轮权益变动”)。本轮权益变动完 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王仁宗先生、方胜玲女士变更为王仁宗先生,公司控 股股东仍为应城富邦。同时,为确保公司控制权稳定,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王仁宗先生、方胜玲女士同时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方胜玲女士向王仁宗 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应城富邦 95%的股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的过渡期间, 双方仍作为上市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 月 17 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2)、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按照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分步实施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2 月 20 日,王仁宗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 0.23%股份 (653,000 股)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转让给方胜玲女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2、2023 年 2 月 23 日,应城富邦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1.81%(5,235,870 股)部分以大宗交易转给方胜玲(以下简称“第一次大宗交易”),上述第一次大 宗交易所涉及的 5,235,800 股(因大宗交易操作对股份数量的要求,剩余 70 股不 做其他处理)已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2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股 东权益变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3、2023 年 5 月 25 日,应城富邦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0.64%(1,845,918 股) 股份以大宗交易转给方胜玲(以下简称“第二次大宗交易”),上述第二次大宗交 易所涉及的 1,845,900 股(因大宗交易操作对股份数量的要求,剩余 18 股不做其 他处理)已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5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 益变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应城富邦通知,应城富邦已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备案并取得新营业执照:王仁 宗先生现持有应城富邦 99%的股份,为应城富邦实际控制人;方胜玲女士不再持 有应城富邦股份;王好女士(王仁宗先生与方胜玲女士之女)持有应城富邦 1% 的股份。至此,本轮权益变动全部完成。 本次权益变动前,应城富邦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1 方胜玲 480.0000 96.0000% 2 王仁宗 20.0000 4.0000 % 合计 500.0000 100.0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应城富邦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1 王仁宗 495.0000 99.0000% 2 王好 5.0000 1.0000% 合计 500.0000 100.0000%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轮权益变动完成后,应城富邦持有公司 86,738,3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074%;长江创富持有公司 10,248,9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456%;王仁宗 先生不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其通过应城富邦和长江创富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33.5530%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仁宗先生、方胜玲女士变更为王仁宗先生, 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应城富邦。 同时,根据王仁宗先生、方胜玲女士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财产分割结 束后双方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因应城富邦为王仁宗先生直接控制的公司,长江创富为王仁宗先生间接控制 的公司,王好女士为王仁宗先生的子女,其通过应城富邦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王仁宗先生、应城富邦、 长江创富、王好女士为一致行动人。 四、本轮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轮权益变动完成后,王仁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653,000 股变更 为 0 股,当前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应城 富邦 直接持 有公司 股 份 数 量 由 93,820,080 股变更为 86,738,38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0.0074%;长江创富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 10,248,90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5456%; 王好女士当前仍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轮权益变动完成后,王仁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方胜玲女士所持富邦股 份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注:上述比例因四舍五入导致尾数差异。 本轮权益变动完成前后,王仁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富邦股份具体变动 情况如下表: 本轮权益变动前 本轮权益变动完成后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合 计持有股份 93,820,080 32.4573% 86,738,380 30.0074% 其中:无限售条件 应城富邦 93,820,080 32.4573% 86,738,380 30.0074% 股份 有 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 计持有股份 10,248,902 3.5456% 10,248,902 3.5456% 长江创富 其中:无限售条件 10,248,902 3.5456% 10,248,902 3.5456% 股份 有 限售条件股份 - - - - 直 接 持有股份 653,000 0.2259% 0 0.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 0 0.0000% 王仁宗 163,250 0.0565% 股份 有 限售条件股份 489,750 0.1694% 0 0.0000% 合 计持有股份 -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 王好 - - - - 股份 有 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 104,721,982 36.2288% 96,987,282 33.5530% 本轮权益变动完成后,方胜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32,295 股变更 为 7,766,99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687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 本轮权益变动前 本轮权益变动完成后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合 计持有股份 32,295 0.0112% 7,766,995 2.6870% 方胜玲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074 0.0028% 0 0.0000% 有 限售条件股份 24,221 0.0084% 7,766,995 2.6870% 注:1、上述比例因四舍五入导致尾数差异; 2、本轮权益变动后,方胜玲女士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该等股份锁定的规定以 及其与王仁宗先生在公司首发上市前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3、因大宗交易操作对股份数量的要求,应城富邦共有 88 股无法转让给方胜玲女士,上 述股份后续也将不做其他处理,本轮权益变动结果将与前述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产生合理差异,后续权益变动情况以本轮权益变动实际股份数为准。 五、本轮股东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轮股东权益变动系王仁宗先生、方胜玲女士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并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进行财产分割所导致,本轮权益变动前后及过渡期期间,王仁宗先生均 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及管理,公司的控制权均由王仁宗 先生主导,公司控制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的要约收购义务,不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 动产生实质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应城富邦出具的《关于完成股份变更登记备案的告知函》; 2、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