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利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300399 证券简称:天利科技 公告编码:2023-059号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详细情况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在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
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5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580号青龙湖国际公馆1号
楼13楼1305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二)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已分别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张永泽先生、袁彬先生、赵贺春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
会上作 2022 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11:30,13:00-17:00。股东采取信函或
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5月17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580号青龙湖国际公馆1号楼13
楼1305室
信函登记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580号青龙湖国际公馆1号楼13
楼1305室
电话号码:0793-8330339
传真号码:0793-8171399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
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
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
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上述信函、传真须在2023年5月17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通过电
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4)办理登记时以上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
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兰芳
电 话:0793-8330339
传 真:0793-8171399
电子邮箱:IRM@ihandy.cn
2、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证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99。
2、投票简称:天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
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
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
任务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我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江西
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
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授权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委托人对所审议的提案如无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表决,相
应的责任由委托人本人承担。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方式:
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盖章) :
年 月 日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