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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拓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0  

                                                    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新杰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时间:
    (1)现场及视频会议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祝龙田北路8号劲拓高新技术
中心(劲拓光电产业园)研发中心15楼第一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88,567,45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0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
代表股份88,470,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638%。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9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表7人,代表股份6,906,835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表3人,代
表股份6,809,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6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及代表4人,代表股份9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
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8,540,1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2%;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79,5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47%;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9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8,540,1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2%;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79,5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47%;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9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8,540,1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2%;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79,5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47%;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9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8,540,1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2%;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79,5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47%;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9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8,540,1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2%;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79,5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47%;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9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8,540,1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2%;反对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79,5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47%;反对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735%;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7、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薪酬、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6,698,553 股,占出席会议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85%;反对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7%;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79,5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47%;反对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735%;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徐德勇先生和毛一静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系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
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 2022 年度津贴、2023 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8,540,15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2%;反对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79,5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47%;反对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735%;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9、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 2022 年度薪酬、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8,495,253 股,占出席会议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92%;反对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对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79,5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47%;反对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735%;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王爱武先生为公司监事,系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贾正新律师、应芳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
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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