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 求,彭俊彪先生、林挺宇(Lin Tingyu)先生和余盛丽女士经事前审阅有关资料, 现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向何元伟先生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有利于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遵循了客观、公 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关联方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彭俊彪、林挺宇(Lin Tingyu)、余盛丽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26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