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拓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9-26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独立董事彭俊彪先生、林挺宇(Lin Tingyu)先生和余盛丽女士就深圳市劲拓
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向何元伟先生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
的需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 构成影响,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本次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彭俊彪、林挺宇(Lin Tingyu)、余盛丽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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