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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色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8-19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3年9月20日(周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20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1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
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发
创业中心)7号楼11层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管理中心11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披露情况及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人对相关议案出
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8 月 1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2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独立董事事
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以及保荐人出具的核查意见。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为关联交易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
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参
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
或传真须在 2023 年 9 月 19 日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 15 号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1178,信封请注明“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25-
84950779),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登记时间:2023 年 9 月 19 日(星期二)9:0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 15 号南京宝色股份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
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 30 分钟到会场办理参


                                      3
会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
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义忠
    电话:025-51180028
    传真:025-84950779
    电子邮箱:dsoffice@baose.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 15 号
    邮编:211178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8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
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02”
    2、投票简称:“宝色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 9月 20日 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 9月 20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
  表本人/本单位出席 2023年9月20日召开的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
  以下指示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及签署相关文件。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
 2.00                                                         √
                                案》


  股东: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23 年      月   日。

  附注:
  1、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相应表决意见栏内划“√”。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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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                       法人股东
  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
    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 年 9月 19日 16:30 之前送达、
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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