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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星股份: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16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5 日
9:15—15:00。
    (3)会议地点: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公司在现场会议基础上增设通讯参会方式,本次股东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施祥贵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2 人,所持
有 95,182,4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2.371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均为 2023 年 8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95,116,1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49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6,26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
       (1)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2)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4)债券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5)债券利率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7)转股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9)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赎回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12)回售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18)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19)担保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20)评级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147,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1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
份的 99.6790%;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32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李良锁、单红先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
证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主持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关于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