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7-01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6
月26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
并表决的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泽刚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
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对外投资并注销合伙企业的议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34,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北京卓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邹锐先生、龙再华先生共同发起设立青岛卓瑜纵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合伙企业”),截至目前,合伙企业自设立以来尚未有项目投资落地,
为降低投资风险及管理成本,公司拟终止对外投资并注销合伙企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同时取消部分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为支持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茂联”)的发展,
公司拟为天津茂联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分行续授信业务提供
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期限为一年。上述担保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本次担保事项由
公司股东刘泽刚先生、韦强先生提供反担保。上述行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
支持天津茂联的经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
(2)公司为天津茂联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授信业务提供的不
超过7,2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天津茂联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分行授信业务提供的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天津茂
联融资安排发生变动,上述授信事项相关借款协议、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上述担
保行为并未实际发生,为合理安排天津茂联融资担保相关工作,公司拟取消为天
津茂联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授信
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同时公司相关股东的反担保责任同步取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刘泽刚先生、韦强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提请2023年7月17日下午14:30
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
保同时取消部分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