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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纵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3-11-17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3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合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229号),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你公司2023年11月13日发布《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的公告》称,截至2023
年11月10日,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回购期限内公司未实施回购。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
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切实提高信
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避免类
似问题再次发生。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
改报告,并按照整改期限完成相关回购事项。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将根据北京
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
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