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0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的要求,作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现就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通过
公开招标形式,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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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炳勤 蔡庆虹 孙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