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关于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2023-11-10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4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 2022 年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3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
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 8,212.80 万元。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3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3 年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3
年度与关联方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增加关联销售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430.00 万元,关联交易采购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3 年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与关联方济南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
增加关联交易采购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受济南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
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就上述事项,公司
关联董事闫龙先生、监事贾丽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预计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 2023 年度与关联方济南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
预计新增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 2023 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本次增加 增加后 2023 本年度已 上年度发
交易 关联人 原预计额
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年预计额度 发生金额 生额度
类别 度
济南城市照 软硬件产
明工程有限 品及实施 公允原则 0.00 3,500.00 3,500.00 0.00 0.00
向关
公司 等
联方
济南能源集
采购 软硬件产
团有限公司
产品 品及实施 公允原则 650.00 1,000.00 1,650.00 73.29 0.00
及其他控股
等
子公司
合计 - - - 650.00 4,500.00 5,150.00 73.29 0.00
三、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TKR9T6T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潘世英
注册资本:1000000 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20-07-23 至无固定期限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燃气经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发电业务、
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冷服务;充电桩销售;
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储能技术
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市政设施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283,301.38 万元,净资产 1,535,244.32 万
元,2022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26,667.20 万元,净利润-60,819.31 万元。上述财务
数据已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受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济南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57357539008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药山大魏庄东路 5 号
法定代表人:刘洲
注册资本:2100 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2-01-11 至 无固定期限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和维护;建设工程项目研究咨询、项目策划、项目管理;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护;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国内广告业务;桥梁、隧道、市政工程设
计、施工;电力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照明工程设计及安装;照明成套系统的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产品的研发;照明器具的制造、加工、销售;电气
机械及器材的销售;建筑工程机械(除特种设备)租赁;汽车租赁服务;电力变压器;光伏
电站的设计、施工及维护;光伏发电;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开发、设计、施工及维护;充电桩
的制造、加工、销售;充电桩充电服务;交通设施、交通标志、标志杆、交通信号灯、信号
灯杆、护栏、交通监控设备的销售、安装、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5,202.26 万元,净资产 3,519.62 万元,2022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11,617.50 万元,净利润 348.1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济南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受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济南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预计增加 2023 年度与关联方济南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他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采购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受
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
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系按照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
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价格,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济南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济南能源集团及其他控股子公司采购的行
为,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
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预计增加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程序合法。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预计事项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行为。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九、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并通过了解本次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对 2023 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等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我们一
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 2023 年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
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予
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神思电子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