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2023-11-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思电子”)2021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神思电子增加公司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预计 2023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发生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 8,212.80 万元。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
计的议案》,预计 2023 年度与关联方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
增加关联销售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430.00 万元,关联交易采购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650.00 万元。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 2023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与关联方济南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济南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 司增加 关联交 易采 购额度 不超 过 人 民 币
4,50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受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控制范围内的
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相关
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就上述事项,公司关联
董事闫龙先生、监事贾丽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预计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情形。
公司 2023 年度与关联方济南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等关联方预计新增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 2023 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本次增加 增加后 2023 本年度已 上年度发
交易 关联人 原预计额
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年预计额度 发生金额 生额度
类别 度
济南城市照 软硬件产
明工程有限 品及实施 公允原则 0.00 3,500.00 3,500.00 0.00 0.00
向关
公司 等
联方
济南能源集
采购 软硬件产
团有限公司
产品 品及实施 公允原则 650.00 1,000.00 1,650.00 73.29 0.00
及其他控股
等
子公司
合计 - - - 650.00 4,500.00 5,150.00 73.29 0.00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TKR9T6T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潘世英
注册资本:1000000 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20-07-23 至无固定期限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燃气经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燃气汽车加
气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冷服务;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太
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储能技术服务;机动车充电销
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市政设施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283,301.38 万元,净资产
1,535,244.32 万元,2022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26,667.20 万元,净利润-
60,819.3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受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济南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57357539008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药山大魏庄东路 5 号
法定代表人:刘洲
注册资本:2100 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2-01-11 至 无固定期限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和维护;建设工程项目研究咨询、项目策划、
项目管理;机电设备安装与维护;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国内广告业务;桥
梁、隧道、市政工程设计、施工;电力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照明工程设计及安
装;照明成套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产品
的研发;照明器具的制造、加工、销售;电气机械及器材的销售;建筑工程机械
(除特种设备)租赁;汽车租赁服务;电力变压器;光伏电站的设计、施工及维
护;光伏发电;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开发、设计、施工及维护;充电桩的制造、加
工、销售;充电桩充电服务;交通设施、交通标志、标志杆、交通信号灯、信号
灯杆、护栏、交通监控设备的销售、安装、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5,202.26 万元,净资产 3,519.62 万
元,2022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11,617.50 万元,净利润 348.14 万元。上述财
务数据已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济南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受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控
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
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济南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预计增加 2023 年度与关联方济南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济南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采购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 万元,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受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开展 的日常
关联交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
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系按照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市场原则,
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价格,不存在
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
行为。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济南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济南能源集团及其他控股子公司
采购的行为,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
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预计增加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程序合法。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预计事项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并通过
了解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对 2023 年度增加日常关联
交易进行预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增加的日常关
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等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
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 2023 年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有偿、公平、
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神思电子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慧能 魏尚骅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