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023-06-28
证券代码:300480 证券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债券代码:123197 债券简称:光力转债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调整后):66.2570 万股,涉及激励对象 9 人。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流通数量为
66.2570 万股,占本次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9%。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
办理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
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调整前)如
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万股) 总量的比例 比例
李祖庆 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 50 22.73% 0.14%
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曹伟 30 13.64% 0.09%
董事会秘书
核心管理和技术骨干(9 人) 110 50.00% 0.31%
预留 30 13.64% 0.09%
合计 220 100.00% 0.63%
注:1、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第
五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激励对象周遂建被聘任为公司财务总监,激励对象曹伟
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职。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
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第一个归属期 40%
应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第二个归属期 30%
应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第三个归属期 30%
应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
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
不得归属。
4、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首次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第三个归属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
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归属的标准系数,若公司层面各年度
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
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考
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归属比例:
考评结果 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D
标准系数 1.0 0.8 0.5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则上一年度 激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
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8 日至 2021 年 2 月 18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 年 2 月 20 日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4)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
(5)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8)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
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向 1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90.00 万股(调整前)
限制性股票;2021 年 12 月 24 日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0 万股(调整前)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日期 授予人数
(调整前) (调整前)
2021 年 3 月 30 日 7.53 元 190.00 11
2021 年 12 月 24 日 7.53 元 30.00 7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
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二)满足归属条件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符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1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名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首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次授予仍在职的 10 名激
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
要求。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2022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审计报告(致同审字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 2023 ) 第 410A005700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 号):光力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个归属期
长率不低于30%; 公 司 2022 年 营 业 收 入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 614,498,745.16 元,相比
第二个归属期
长率不低于60%;
2020 年增长率为 97.39%,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层面业绩满足考核要
长率不低于100%。
求。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0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 名激励对象中,10 名激励
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 对象 2022 年度个人层面
归属的标准系数,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 考核结果均为“A”,个人
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 当年可归属的比例为
归属额度。 100%。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
励对象的归属比例:
考评结果 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D
标准系数 1.0 0.8 0.5 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0 名激励
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1 名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7948 万股(调整后)不得归属并作废处理。
三、关于本次归属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性说明
(一)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
编号:2022-022),具体实施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270,399,012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97189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2.991568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
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 5.719310 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285.8144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数量为 246.8397 万股,预留授予部
分的授予数量为 38.9747 万股。
(二)激励对象人数及归属数量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 1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
考核结果为“C”,个人当年归属的比例为 50%,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 3.8974 万股(调整后)不得归属并作废处理。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由于 1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
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7948 万股(调整后)不得归属并作废处理。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人数由 11 人
调整为 10 人,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 70.1545 万股(调整后)。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归属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
情况
1、上市流通日:本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
2、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可归属数量:66.2570 万股,约占
本次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9%。
3、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可归属人数:9 人(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为 10 人,1 名激励对象暂缓归属)。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归属前
本次可归属限
已获授限制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
制性股票数量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已获授限制性股票
(万股)
(万股) 的百分比
(调整后)
(调整后)
李祖庆 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 64.9578 19.4873 30.00%
核心管理和技术骨干(8 人) 155.8988 46.7697 30.00%
合计(9 人) 220.8566 66.2570 30.00%
注:1、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第
五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激励对象周遂建被聘任为公司财务总监,激励对象曹伟
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职。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具体归属安排
鉴于公司财务总监周遂建先生存在本公告披露日前 6 个月减持公司股份的
情形(周遂建先生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时尚未担任公司高管),为避免可能
出现短线交易的情形,公司将暂缓为其办理第二个归属期所获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事宜。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公司将另行为其办理相应股份的归属登记手续。
公司将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 10 名激励对象分批办理归属登记,具体以实际登记情况为准。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 年 6 月 30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66.2570 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入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
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
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六、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出具了《光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410C000285 号),审验了公司
截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截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止,公
司 已 收 到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对 象 10 人 以 货 币 资 金 缴 纳 的 出 资 款 人 民 币
4,012,353.35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701,545.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3,310,808.35 元。
本次归属第一批次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登记。
七、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归属完成后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351,407,639 662,570 352,070,209
本次归属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
变化。
九、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3 年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3 年 1-3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21,895,343.19 元,公司 2023 年 1-3 月基本每股收益为 0.06 元/股;
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352,070,209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3 年 1-3 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62,570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19%,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十、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按照《光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21.43 元/股。详见公司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十一、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归属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二、备查文件
1、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4、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实意见;
5、《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
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意见》;
6、《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7、《验资报告》;
8、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