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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美星: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6-03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 告编号:2023-023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
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6,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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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 告编号:2023-023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63                         何德平

        2               01*****273                         何云涛

        3               08*****190              建水县德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2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9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
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
   咨询联系人:张钦杰
   咨询电话:0512-58693918
   传真电话:0512-5869390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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