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海波重科: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3-08-01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3-037
            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该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
风险。
    3、合同的履行期限:单个基站绝对施工周期为 15 天,在图纸下发后以甲方
下达开工令且施工现场用地手续办理完毕具备进场施工条件之日起算。甲方一次
性下发多个基站施工指令的,施工周期累加计算。
    4、合同的履行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
智冠嘉(北京)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智冠嘉”、“甲方”)签署了
《5G 基站建设项目工程合同》,合同金额 11,739 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智冠嘉(北京)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58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魏金娣
    住所: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迎宾花园 3 号楼 1 至 3 层 111 号-221566(集群
注册)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5G 通
信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安全
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
售;机械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充电桩
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
赁;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劳务服
务(不含劳务派遣);工程管理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充电控制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2、智冠嘉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智冠嘉未发生类似交
易。
    3、智冠嘉是一家专业 5G 通信信号覆盖解决方案供应商。同时,依托强大的
产品和技术能力,为政府及各行业和运营商提供相关信息化产品和技术支持。与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广电等通信运营商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
系,是中国移动股份有限公司、中交总承包分公司战略合作单位。智冠嘉的核心
业务主要是针对三大运营商的 5G 基站的投资、建设施工及所有权的租赁经营业
务,业务涉及北京、上海、重庆、浙江、江苏、广东、安徽、甘肃、山西等 10
多个省份。该公司下设北京远晖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筑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至诚新时代网络空间有限公司、山西智冠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甘肃春铭至
诚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分公司、子公司,智冠嘉下属分、子公司已经在
山西、甘肃、新疆、浙江及广东等省共计发包给中铁、中交及陕建和葛洲坝等五
年工期近 300 亿的工程量。公司认为其履约能力较强,履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5G 基站建设项目工程合同。
    2、工程地点:全国范围内,主要分布在山西省、河南省。
    3、工期:单个基站绝对施工周期为 15 天,在图纸下发后以甲方下达开工令
且施工现场用地手续办理完毕具备进场施工条件之日起算。甲方一次性下发多个
基站施工指令的,施工周期累加计算。
    4、签约合同总价(含税): 11,739 万元人民币。
    5、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6、工程验收与交付
    (1)结合本工程站点分散的实际情况,双方约定实行一站点一完工一验收
一移交;在某一基站站点施工完毕之日起 7 日内甲乙双方按照上述规范要求办理
工程验收与移交手续,《验收交付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乙方完
工超 15 天甲方未签署办理《验收交付单》的,视为工程已经由甲方验收合格并
自动移交甲方。
    (2)工程完工移交后,乙方不再负责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有
关的各项费用,不负责后续运营期的维护工作,甲方不得以此为理由延缓、拒绝
验收或计量支付。
    7、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每完成 1 个基站的施工作为一个计量单元,乙方
在完成单个基站的现场施工并移交工程后的 7 个日历天内双方办理一次过程计
量。计量应当包含该基站工程价款、调差金额、设计变更与增补等事宜涉及的金
额等。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每完成 5 个基站的计量作为一个支付单元,即每
当完成计量的基站数量累计达到 5 个时(已经支付结清的除外),甲方应当在计
量完成后的一个月内一次性将该 5 个(或 5 的 N 倍个)基站对应的合同款项以银
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8、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
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的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2、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
顺利履行,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
行合同而对该客户形成依赖。
    3、本合同的签订是公司探索第二增长曲线的重要成果,是公司从传统基建
领域进入到 5G 新基建领域的重要突破,能够对桥梁钢结构主营业务形成强有力
的补充,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

    六、合同审议程序

    本公告所披露的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已依据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七、备查文件目录:
    1、《5G 基站建设项目工程合同》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