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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领湃科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专项说明2023-05-31  

                                                                            问询函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3〕7-3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领湃科技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于对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12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
我们已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79 亿元,同比增长 228.15%,其
中新能源电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56 亿元,同比增长 1,604.85%;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2.37 亿元,同比下降
89.7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7 亿元,同比下降 1,809.51%。
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净利润已连续三年为负,且亏损规模持
续扩大。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1)请结合近三年行业环境变化情况、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市场竞
争力、债务情况等,说明你公司在营业收入增长的情况下亏损幅度持续扩大的
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触及本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4 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年报的依据及合理性,及你公司拟采取的改善经
营状况的措施。
    (2)请结合行业特点、新能源电池业务发展情况、下游需求变动情况等,
说明报告期内你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
合相关业务报告期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名称及变动情况、分季度销售收入情况、
关联销售情况、相关收入确认政策等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存在年底突击交易及提




                               第1页 共74页
前确认收入情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报告期内
已扣除营业收入的具体内容、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规定核实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确认的合规性、
真实性、准确性。
    (3)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费用 1,186.78 万元、管理费用 8,831.34
万元,分别较上年减少 14.02%、25.37%。请结合你公司业务模式、管理模式
变动情况,相关费用核算过程等,具体说明在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销
售、管理费用同比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与你公司销售规模的增长是否匹配。
    (4)请你公司结合产品销售情况、信用政策、会计核算方法等,说明你
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动情况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变动趋势
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 1 条)
    (一) 结合近三年行业环境变化情况、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市场竞争
力、债务情况等,说明你公司在营业收入增长的情况下亏损幅度持续扩大的原
因及合理性,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触及本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4 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采
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年报的依据及合理性,及你公司拟采取的改善经营
状况的措施。
    1. 近三年行业环境变化情况
    (1) 新能源电池业务近年环境变化
    随着全球持续践行碳中和目标,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需求将继续较快增
长。根据 EVTank 预测,到 2025 年和 2030 年,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将分别达
到 2,211.8GWh 和 6,080.4GWh,其复合增长率达到 22.8%。因此,中长期来看,
公司所处的新能源电池行业规模将持续扩大。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
目标的推动下,新能源汽车产业迎来新一轮高速发展时机。
    2022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虽然受到补贴退坡、供应链不稳定等多重负
面因素的影响,但在政策和市场的共同作用下,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
连续 8 年居全球第一。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2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
分别完成 705.8 万辆和 688.7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96.9%和 93.4%,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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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占有率达到 25.6%,高于 2021 年 12.1 个百分点。
    2021 年 9 月 22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
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抽水蓄能和新型
储能规模化应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储能已上升为国
家战略。新增电化学储能越来越多地采用锂离子电池,逐步替代存量铅酸电池。
在锂离子电池体系中,磷酸铁锂电池凭借低成本、高循环寿命、高安全性等优
势,是目前主要应用于电网储能的锂电池产品。
    (2) 表面工程化学品行业近年环境变化情况
    根据公开资料,我国精细化工产业 2021 年总产值突破 5.5 万亿元,预计
2027 年有望超过 11 万亿元(数据来源于统计局、中国化工学会、中商产业研
究院整理)。美国、欧盟及日本精细化工率接近或超过 60%,我国计划到 2025
年将精细化工率提高到 55%。近年来,国家支持精细化工行业、促进绿色低碳
循环发展的政策纷纷出台。随着国家产业调整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产业整合逐
渐成为发展重点,产业中的落后产品及产能逐步被淘汰,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
提高,市场竞争加剧。
    2. 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市场竞争力、债务情况
    (1) 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新能源电池业务和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2020-2022 年
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12 亿元、1.46 亿元、4.79 亿元。
    2020 年公司新增新能源电池业务,正式启动表面工程化学品及新能源电池
双主业战略,新能源电池业务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实现量产,营业收入全部来
自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板块,实现收入 11,232.96 万元。
    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 14,601.67 万元,其中表面工程化学品业
务板块的营业收入为 11,267.7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77.17%;新能源电池业务
板块营业收入金额为 3,333.95 万元,营业收入贡献占比 22.83%。
    2022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 47,915.97 万元,其中新能源电池业务板
块营业收入金额为 39,188.4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81.79%;表面工程化学品业
务板块的营业收入为 8,727.5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18.21% ,主要系子公司达
志化学、惠州达志受限于原材料价格上涨,成本压力增加,销售出货量有所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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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新能源电池业务第一条电池产线上半年处于产能爬坡期,下半年逐步进入
稳定生产阶段,在销售方面,公司连续获得苏州科易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江
苏金派克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东方旭能
(山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客户订单,逐步得到了市场认可,进入全国动力
电池企业磷酸铁锂细分市场装机量排名前 15 位,2022 年新能源电池业务实现
收入 3.56 亿元,营业收入贡献占比逐年攀升,2022 年达到 74.38%,大幅度超
过表面工程化学品收入规模。
    (2) 市场竞争力
    1) 新能源电池业务
    团队及人才优势。公司新能源电池核心管理团队主要来自于一二线新能源
电池生产企业,长期深耕锂电池行业,平均工作年限超过十年,掌握着丰富的
科研和管理经验,拥有深厚的电池技术背景和丰富的设计、制造经验,可以将
供应链管理、产业化生产管理经验应用于新能源电池生产开发,为制造车规级
新能源电池及储能电池奠定良好的基础。
    技术优势。公司新能源电池研发中心已建成材料实验室、电芯实验室、
PACK 实验室、电化学分析实验室、性能测试实验室五大试验中心,同时建设了
现代化的电池样品产线可以快速将前沿技术产业化。公司具备材料、电芯、模
组、PACK 及储能簇的独立开发测试能力,产品在安全性、循环寿命、成本等方
面具有行业竞争优势。公司在材料体系设计、产品开发和生产制造核心技术方
面拥有完全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完善的研发体系和丰富的研发成果为产品的
技术优势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已获得 16 项发
明专利、148 个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2) 表面工程化学品
    公司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在核心技术、人才、环保、品牌以及业务区位等
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已取得
多项发明专利,此外公司还掌握了“无磷前处理工艺”“碱性无氰镀铜工艺”
及“涂镀中间体核心催化剂制备”等多项非专利技术。上述多项专利和非专利
技术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为公司产品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3) 债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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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近三年主要债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流动负债                     113,575.60           73,036.70          51,792.81
同比变动率                       55.50%              41.02%           1404.79%
   其中:短期借款             46,171.75           33,229.06          31,024.83
       同比变动率                38.95%               7.10%            100.00%
       应付账款               24,381.37           11,417.48           4,825.26
       同比变动率              113.54%              136.62%            390.32%
       其他应付款             37,969.19           23,406.89          13,912.77
       同比变动率                62.21%              68.24%           1167.48%
非流动负债                    28,986.09           91,656.58          26,047.01
同比变动率                     -68.38%              251.89%           2182.11%
  其中:长期借款              13,900.00
        同比变动率             100.00%
        租赁负债              13,112.21           58,449.77
        同比变动率             -77.57%              100.00%
        递延收益               1,813.00           33,165.42          26,047.01
        同比变动率             -94.53%               27.33%           2378.41%
负债合计                     142,561.69          164,693.28          77,839.82
同比变动率                     -13.44%              111.58%           1598.37%

    从上表可知,公司近三年负债总额变动较大,负债总额从 2020 到 2022 年
同比增长幅度逐年下降,2022 年负债总额同比下降 13.44%。
    1) 流动负债情况
    近三年流动负债大幅增加主要系 2020 年开始开展新能源电池业务,2021
年度电池业务第一条产线第四季度开始投产,2022 年对湖南领湃新产线扩大投
入,所需资金量加大,应付账款增长幅度较大,从而公司向银行及控股股东湖
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衡帕动力)借款逐年增加,因此,
2020-2022 年流动负债增长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
    2) 非流动负债情况
    近三年非流动负债增长幅度逐渐降低,主要原因系 2020 年公司新纳入合并
范围的新能源电池业务因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的金额较大,导致 2020 年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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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幅增加;2021 年度由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租赁生产线及厂房,导致产线租
   赁负债增加 58,449.77 万元;2021 年非流动负债增长幅度为 111.58%,2022 年
   度由于租赁合同的变更以及处置四川领湃而转出的递延收益,导致公司 2022 年
   度非流动负债同比下降 68.38%。
         综上,公司负债总额较大,主要原因系新能源电池业务发展前期投入较大,
   公司资金需求较大,从而加大了向银行及控股股东的筹资活动,以及执行新租
   赁准则确认租赁负债所致。鉴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的借款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协商展期,剔除衡帕动力借款,2020-2022 年短期借款分别为 31,024.83 万
   元、33,229.06 万元、46,171.75 万元。公司已在 2023 年 2 月份偿还长沙银行
   借款 29,999.00 万元,公司于 2023 年 3 月已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获得补充流动资金 3.00 亿元,2023 年 3 月向银行借款 3.90 亿元,衡帕动力在
   2023 年 4 月向公司提供 3.00 亿元的借款额度的资金支持,公司与多家大型金
   融机构保持常年稳定合作关系,公司最终控制方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衡阳市国资委)下设的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公
   司(以下简称弘湘国投)信用状况良好,能够将公司合并纳入银行授信体系,可
   为融资渠道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虽负债总额逐年有所增长,但截至说明出具日偿
   债风险整体相对可控。
         3. 公司在营业收入增长的情况下亏损幅度持续扩大的原因
         公司近三年主要影响净利润变动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变动   2021 年变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比例        动比例
一、营业总收入      47,915.97      14,601.67       11,235.75      228.15%       29.96%
二、营业总成本      69,703.82      33,982.90       20,736.79      105.11%       63.88%
其中:营业成本      50,449.07      10,949.22        7,718.76      360.75%       41.85%
毛利                -2,533.10       3,652.45        3,516.99     -169.35%        3.85%
毛利率                 -5.29%        25.01%           31.30%     -121.15%      -20.10%
费用                19,019.31      22,792.77       12,870.30      -16.56%       77.10%
其中:销售费用       1,186.78       1,380.36          640.28      -14.02%      115.59%
       管理费用      8,831.34      11,833.18        7,349.65      -25.37%       61.00%
       研发费用      6,259.77       9,390.44        4,308.92      -33.34%      117.93%




                                    第6页 共74页
                                                              2022 年变动   2021 年变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比例        动比例
     财务费用        2,741.42        188.79          571.45     1352.10%      -66.96%
加:其他收益           789.46    10,002.07         3,477.51      -92.11%      187.62%
信用减值损失          -787.77      -186.36           -733.2     -322.71%       74.58%
资产减值损失        -2,850.06    -2,258.09          -163.35      -26.22%    -1282.36%
三、营业利润       -24,139.12   -11,480.04        -5,086.77     -110.27%     -125.68%
四、利润总额       -24,183.45   -12,319.85        -5,054.20      -96.30%     -143.75%
五、净利润         -24,135.34   -12,589.54        -5,794.69      -91.71%     -117.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公司普   -28,038.56   -23,950.19    -10,667.27         -17.07%     -124.52%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销售净利率            -58.52%     -164.02%          -94.94%      -41.58%       67.18%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逐年递增,其中 2022 年度较 2021
   年营业收入增幅为 228.15%,公司净利润逐年下降,其中 2022 年度较 2021 年
   同比下降 96.30%,主要原因如下:
       (1) 2020 年营收贡献全部来自表面工程化学品,2020 年度公司开始布局新
   能源电池业务,为匹配产能建设、市场开发布局和运营体系搭建,在尚未投入
   生产的情况下,公司增补了必要的人员,期间费用增加,研发投入规模加大,
   导致 2020 年开始出现亏损。
       (2) 2021 年第四季度新能源动力电池开始投产并实现销售,由于产线的产
   能仍处于产能及良率的爬坡期,未达到规模效应导致公司总体毛利率下降
   20.10%,随着新能源电池产品的销售及研发投入增加,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同
   比增加 115.59%、117.93%,新能源电池业务费用的增加导致 2021 年亏损扩大。
       (3) 2022 年 1-6 月新能源电池产线的产能仍处于产能及良率的爬坡期,未
   达到规模效应,租赁厂房及设备的使用权资产折旧摊销金额较高,单位产品固
   定成本相对较高;其次,2022 年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碳酸锂从年初 28 万元/
   吨上涨到最高位接近 60 万元/吨,年底前价格有所回落,仍维持在高位 51 万元/
   吨,原材料成本承压,使得 2022 年度该业务毛利率为负;在售价及成本的综合
   影响下,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2,798.83 万元;除此以外,2022 年公司获取
   政府补助大幅减少,同时借款利息大幅增加,以上叠加因素影响导致公司 2022
   年度亏损持续扩大。但综合分析 2021-2022 年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情况,利润亏
   损趋势有所收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销售净利率从 2021 年度-164.02%上升至


                                   第7页 共74页
2022 年度-58.52%,同比增长 105.51 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公司的新能源电池生产供应能力已大幅提升,但由于新能源电
池产品在实现量产前,往往需要与客户进行较长时间深度开发,该业务实现盈
利与产品规模效应及产品毛利率密切相关,近三年该业务处于初期发展阶段,
在公司在营业收入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发生亏损增加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4.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 行业环境良好,市场需求旺盛
       报告期内,新能源电池业务收入规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 74.38%,是公司
发展的基石业务,主要覆盖新能源汽车市场和储能市场。
       新能源汽车市场整体发展情况。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在“双碳”政策的引
导下已经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并引领着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上升。
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到 2025 年,新能源汽
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右(2022 年 Q3 数据显示新能源销
量渗透率已达 23%)。新能源汽车的爆发式增长将继续推动动力电池装机量的
增长。
       储能市场整体发展情况。为贯彻双碳战略,国家及各省发布了一系列支持
和引导政策。“十四五”阶段,储能在我国能源体系建设中的关键地位越发凸
显。随着碳酸锂价格未来逐步平稳下降及制造成本的不断下降,电池成本有望
持续降低从而可以降低储能的初始投资成本及度电成本。此外,随着电池技术
的进步,电池循环寿命水平正在逐步提高,这也将帮助大幅降低储能的度电成
本。
       (2) 主营业务发展呈现积极向好趋势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度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合计
营业收入           3,865.31   12,608.20    13,560.10     17,882.36   47,915.97
营业成本           4,347.02   15,550.78    14,341.70     16,209.57   50,449.07

营业毛利率          -12.46%     -23.34%         -5.76%       9.35%      -5.29%
季度变动                        -10.88%         17.58%      15.11%

       第一、二季度新能源电池业务处于产能爬坡阶段,第二季度因受行业原材
料价格的影响较大,营业毛利率呈现波动性下降;第三、四季度营业毛利率得




                                 第8页 共74页
到明显改善,季度毛利率分别增长 17.58%、15.11%,在第四季度实现转正,综
合反映出公司主营业务正朝着积极向好趋势发展。
    (3) 偿债风险逐步降低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3/31         2022/12/31           变动          变动比例

 流动资产             94,933.91          66,164.86       28,769.05        43.48%
 非流资产            100,381.44          91,594.69        8,786.75         9.59%
 总资产              195,315.35         157,759.55       37,555.80        23.81%
 流动负债             96,203.25         113,575.60      -17,372.35       -15.30%
 非流动负债           60,209.83          28,986.09       31,223.74       107.72%
 总负债              156,413.09         142,561.69       13,851.40         9.72%
 资产负债率               80.08%            90.37%         -10.29%       -11.39%

 流动比率                   0.99              0.58               0.41     70.69%

    由上表可知,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较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同比增
长 23.81%,其中流动资产增加 28,769.05 万元,主要系 2023 年 3 月收到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30,040.42 万元;总负债比例上涨 9.72%,其中
流动 负 债下 降 15.3% ,非流 动负 债 增加 幅度 较大主 要系 公 司增加长 期 借款
31,995.00 万 元 所 致 ; 2023 年 一 季 度 末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较 2022 年 末 降 低
11.39%,流动率增幅为 70.69%,截止 2023 年 3 月末,公司偿债风险得到有效
缓解,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发展。
    (4) 净资产得到进一步增强
    2023 年 3 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完成,公司净资产 2022 年末为
1.52 亿元,2023 年 3 月增加至 3.89 亿元,公司净资产规模扩大,大幅提升了
公司的持续性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综上所述,从公司所处行业环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偿债风险以及净资
产方面分析,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
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5. 是否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4 条规定
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第9页 共74页
    “9.4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公司的自查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交易                                                       是否
                                                         公司情况
  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出现
                                    2023 年公司将坚定动力储能双轮驱动的发展
(1)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   战略,围绕产能建设、技术提升、优化产品
                                                                                       否
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结构、管理机制创新等为主要方向开展工
                                    作,推进公司快速发展。
                                    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20,529.06 万元,公司子
                                    公司苏州领湃因供应商财产保全申请冻结款
(2)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127.82 万元,冻结金额占比 0.62%,公司主            否
                                    要银行账号均在正常使用不存在主要账户被
                                    冻结的情形。
                                    公司经营活动稳定,各子公司均正常有序开
(3)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
                                    展业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按照相关规             否
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定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4)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不适用,最近一年未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                                                       否
                                    或鉴证报告。
证报告;
(5)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
                                    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
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                                                       否
                                    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且情形严重的;
                                    公司 2020-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
(6)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   利 润 孰 低 者 分 别 为 : -10,667.27 万 元 、 -
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23,950.19 万元、 -28,038.56 万元,均 为负
                                                                                       否
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    值,但是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不存在
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7)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无                                                 否

        经公司自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4 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6. 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年报的依据及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管理层在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时,
    应当利用其所有可获得的信息,评估涵盖的期间应包括企业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至少 12 个月,评估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宏观政策风险、市场经营风险、企业目
    前或长期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以及企业管理层改变经营政策的意向等。公司
    主要的评估过程如下:
        (1)宏观政策风险、市场经营风险
        随着新能源电动车对续航里程和充电速度的需求逐年提高,动力电池技术
    要求越来越高,无法满足终端用户需求的产品必然被市场淘汰,因此,公司致



                                         第10页 共74页
 力于以创新驱动、技术领先为追求,深入开展产品研发,尤其是在能量密度、
 循环寿命、使用环境、充电速度、安全性能和可靠性能等方面。
       随着公司布局新能源电池业务的逐步推进,对公司市场开拓、生产管理以
 及人员管理等方面都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
 的迅速扩张,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进行及时调整和完
 善,将会影响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盈利能力
       1)公司近三年收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主营业务收入                            42,256.80            13,381.37              11,232.96
同比                                      215.79%               16.06%                 -35.25%


       2)公司主要产品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涂镀添加剂        5,381.80         42.17%       7,260.80      43.80%       7,442.74       49.29%
涂镀中间体        2,965.77         -0.43%       3,551.32        6.71%      1,292.61      -12.58%
新能源电池        33,668.13      -21.00%        2,077.93     -50.77%

       由上表可知,公司 202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 215.79%,新能源电池
 毛利率已逐步改善,公司主要产品新能源电池产品经济效益将逐步得到释放。
       (3)偿债能力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额              变动比例

总资产                        157,759.55        183,477.73        -25,718.18             -14.02%

流动资产                       66,164.86         37,581.35         28,583.51              76.06%

总负债                        142,561.69        164,693.28        -22,131.59             -13.44%

流动负债                      113,575.60         73,036.70         40,538.90              55.50%




                                            第11页 共74页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197.86        18,784.45    -3,586.59        -19.09%

资产负债率                   90.37%           89.76%        0.61%          0.68%

流动比率                       0.58              0.51        0.07         13.73%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总资产共计 157,759.55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14.02%;
 总 负 债 共 计 142,561.69 万 元 , 较 上 年 末 减 少 13.44%; 所 有 者 权 益 共 计
 15,197.86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19.09%,上述指标未出现较大幅度的变动。
     1) 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为 0.58,较 2021 年末上升 13.73%,公司
 2022 年公司短期偿债指标较 2021 年整体有所上升。
     2) 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90.37%,较 2021 年末有所上升,上升
 幅度不大为 0.68%,主要系公司在 2022 年公司新建产线及生产材料采购增加外
 部融资所致。
     根据上文公司债务情况分析可知,综合考虑 2023 年一季度债务偿还以及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公司偿债能力有所增强。
     (4)公司管理层改变经营政策的意向
     对新能源电池业务的发展,管理层没有改变经营政策的意向。在可以预计
 的未来,公司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
 业务。公司提出一系列解决债务、改善改经营状况的相关措施,且正在积极执
 行中。公司大力推动新能源电池业务,以客户需求为价值导向,公司将兼顾股
 东、员工、合作伙伴、社会等各方利益,制定务实、可行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
 目标,持续、健康地发展。
     综上所述,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加,公司偿债风险在短期内仍可控。
 公司管理层改善改经营状况的相关措施的意向明确且正在执行中,公司管理层
 预计公司可以持续经营,且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故选择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具有
 合理性。
     7. 公司拟采取的改善经营状况的措施




                                      第12页 共74页
    公司将继续聚焦新能源电池业务,坚定动力储能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围
绕产能建设、技术提升、优化产品结构、管理机制创新等为主要方向开展工作
进一步改善经营状况。
    (1) 产能建设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策略,逐步实现新产线的建成投产,不断提高产能
利用率及产品供应能力。
    (2) 技术提升
    公司将通过对技术研发的持续投入,提高产品研发能力,完成多样化产品
的开发及量产,积极跟踪市场、行业的前瞻 性技术和产品,形成技术储备,促
进公司对新产品的快速开发及导入。
    (3) 优化产品结构
    积极开拓市场,优化市场产品结构,以经营目标为导向,利用多样化的产
品多渠道开拓市场,形成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含户储、工商业储、源网侧储能)
等多样化客户群体,全面提高公司业绩。
    (4) 持续推进管理机制创新
    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提高运营决策效率;推行节能降耗管理,充分挖掘
利润提升潜能;推行全员绩效考核,树立业绩为先、目标导向的激励机制。
    (二) 请结合行业特点、新能源电池业务发展情况、下游需求变动情况等,
说明报告期内你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
合相关业务报告期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名称及变动情况、分季度销售收入情况、
关联销售情况、相关收入确认政策等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存在年底突击交易及提
前确认收入情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报告期
内已扣除营业收入的具体内容、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规定核实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确认的合规性、
真实性、准确性。
   1. 结合行业特点、新能源电池业务发展情况、下游需求变动情况等,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1) 行业特点
   新能源电池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全球政策环境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




                               第13页 共74页
支持力度逐年加大,推动新能源电池市场需求持续增长。行业发展呈现出以下
周期性特点:
    1) 技术更新周期:新能源电池技术不断进步,新材料、新工艺层出不穷,
推动行业技术更新换代速度加快;
    2) 市场需求周期: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推广和普及,电池需求量逐步上
升,市场需求呈现出旺盛的增长态势;
    3) 行业政策周期:政府对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产业的扶持政策周期性调整,
对新能源电池行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2) 新能源电池业务发展情况
    新能源电池行业是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全球能源结构
调整和环境保护需求不断提升,新能源电池行业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作为清
洁能源的重要载体,新能源电池在解决能源危机、减少碳排放、改善环境等方
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新能源电池产能提升,不断提高
产品供应能力。
    研发方面,公司报告期内采用自主研发为主的研发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
向,根据客户需求,以高安全、长寿命和低成本为核心竞争力进行产品开发。
    生产方面,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公司产能以及原材料的供应情况合理组织
安排生产。同时公司对标行业,持续进行工艺和设备优化,开展质量改善、精
益管理,不断提升装备水平制程能力及现场工艺标准化水平。
    采购方面,公司已经完成量产产品的供应链布局,实现了稳定供货。公司
持续开展原材料行业供需关系监控分析,与核心原材料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
系,来达到保障供应和降低成本的目的。
    营销方面,公司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公司根据经营大纲制定客户开拓
目标计划,针对目标客户进行详细的技术方案对接,待产品开发成熟后向客户
送样检测,依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交付。并通过参与行业论坛、专业展会等多
元化的方式提升在行业内的知名度,进行市场开拓。
    (3) 下游需求变动情况
     2022 年国内新能源车销量超年初预期。2022 年 1-12 月,我国新能源汽车
产销均完成超过 600 万辆,同比均增长超 100%,市场渗透率达到 25%以上。受




                              第14页 共74页
国家宏观政策影响,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行业得到蓬勃发展,公司市场开发取
得突破性进展,连续获得多家客户订单,进一步得到了市场认可,进入全国动
力电池企业磷酸铁锂细分市场装机量排名前 15 位。
      (4)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采用直接销售模式,依据生产周期、客户订单组织生
产交付。2020 年度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处于培育期,未能实现交付。2021 年前
三季度电池产线处于建设期,在第四季度才开始批量交付,实现营业收入
2,090.57 万元。2022 年上半年电池产线完成产能爬坡,规模效应开始凸显,全
年完成产量 634,923Kwh;另外,市场开拓成绩显著,公司接连获得国内新能源
汽车、储能客户订单,品牌知名度有所提升,实现营业收入 35,641.03 万元。
报告期内电池产线产量规模增长助推产品供应能力提升、新客户开发双重因素
叠加影响使得新能源电池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2. 结合相关业务报告期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名称及变动情况、分季度销售收
入情况、关联销售情况、相关收入确认政策等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存在年底突击
交易及提前确认收入情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1) 新能源电池业务报告期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名称及变动情况
      1) 主要客户变动情况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名    次               2022 年主要客户              销售收入金额   是否当年新增
第一名      苏州科易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13,928.91        否
第二名      柳州科易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11,299.74        是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
第三名                                                   3,547.38        否
            简称湖北星晖)
第四名      江苏金派克新能源有限公司                     3,277.12        是
第五名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             1,956.45        是
 合    计                                               34,009.60
      (续上表)
 名    次               2021 年主要客户             销售收入金额    是否当年新增
第一名       河南御捷时代汽车有限公司                   1,772.27        是
第二名       安徽绿沃循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43.37        是
第三名       湖北星晖                                      26.37        是
第四名       苏州科易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19.74        是




                                    第15页 共74页
 名     次             2021 年主要客户                  销售收入金额        是否当年新增
第五名        领途汽车有限公司                                 13.87             是
 合     计                                                  2,075.62

       从上表可见,由于公司 2021 年新能源电池业务第四季度开始投入生产并实
现销售,客户群体较少;2022 年新增新能源电池业务的客户,单个客户销售额
出现较大增长,从而快速增加公司营业收入。
       2) 主要供应商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名     次           2022 年主要供应商                   采购金额           是否当年新增
              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集团股份有
第一名                                                      20,459.46           否
              限公司
第二名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454.78           否
第三名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986.34           否
第四名        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848.74           否
第五名        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710.91           否
 合     计                                                  32,460.23
       (续表)
  名     次          2021 年主要供应商                   采购金额           是否当年新增
              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集团股份有
第一名                                                        1,240.28           否
              限公司
第二名        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61.91           是
第三名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09.11           是
第四名        广东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89.86           是
第五名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7.97           是
  合     计                                                   3,409.13

       从上表可见,公司新能源业务 2022 前五大供应商均不是当期新增供应商,
其中第四名是 2021 年供应商但并非属于前五名。2022 年主要系加大新能源电
池业务的生产投入,供应商采购额增长较大,与公司收入的增长趋势一致。
       (2) 报告期新能源电池业务分季度销售收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季度/年份         2022 年度            占比             2021 年度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第一季度                1,980.90                5.05%
第二季度                9,873.25             25.19%                 10.55               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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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年份        2022 年度         占比           2021 年度         占比
第三季度             10,534.67          26.88%            15.82              0.47%
第四季度             11,279.32          28.78%         2,051.57          61.54%
小计                 33,668.14          85.91%         2,077.94          62.33%
其他业务收入:
第一季度                 29.08              0.07%
第二季度                624.26              1.59%        460.15          13.80%
第三季度                470.07              1.20%         50.28              1.51%
第四季度              4,396.88          11.22%           745.58          22.36%
小计                  5,520.29          14.09%         1,256.01          37.67%
 合 计               39,188.43         100.00%         3,333.95         100.00%

       1) 新能源电池业务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公司 2021 年新能源电池业务收入主要发生在第四季度,主要系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新能源动力电池开始投产并销售,于 2021 年 11 月实现量产电芯,
故销售收入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
       2022 年产能逐渐爬坡带动销量的提升,第一季度受当期春节放假影响,以
及前期产能仍然属于爬坡阶段,未能形成规模效应;从第二季度开始,随着产
能释放、新客户及新产品开发的推进,公司与客户的议价能力持续增长,各季
度的销售额逐渐增加,第四季度无大幅增加,较第三季度销售收入无较大波动,
12 月因材料价格位居高位,公司已放慢生产销售的步伐,处于观望市场行情期,
不存在年度突击交易或提前确认收入情形。
       2) 新能源电池业务其他业务收入情况
       公司第四季度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公司向关联方湖北星晖提供的技术研发
服务收入,2022 年 6 月公司子公司苏州领湃与其签订《新产品技术开发协议》,
根据协议项目进度安排,公司于 10-11 月份期间陆续履行交付义务,最终交付
电芯测试的报告的时间是 2022 年 12 月底,公司已按照协议履约并获取对方验
收并确认收入 3,500.00 万元。另外,电池废料收入全年销售额为 1,972.90 万
元,在四季度中均有销售,第四季度占比 45.46%,属于公司与经营相关产生的
废物料处置收入,上述事项不属于年度突击交易或提前确认收入情形。
       (3) 报告期新能源电池业务关联销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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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
                        销售商品                                               47.38
湖北星晖
                        技术服务收入                                         3,500.00
合 计                                                                        3,547.38

    湖北星晖本期销售商品主要是充电桩销售于 2022 年 7 月确认销售收入;技
术服务验收时点为 2022 年 12 月,均根据合同签署时间、交付情况、验收文件
等经济业务实质进行收入确认,符合合同条款约定及会计准则要求,上述业务
均不属于年底突击交易或提前确认收入情形。
    (4) 新能源电池业务相关收入确认政策
    新能源电池业务收入确认情况及同行业对比情况
   公司                                       收入确认政策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新能源电池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具体确认时点: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
 公司
            约定交货地点,由客户收到货物签收、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时确
            认。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在货物发运给客户或提供服务,经客户验收并取得其他收货凭据时,
 宁德时代
            确认为收入。
            具体的收入确认政策:
            1.销售商品
            A.国内销售:由于商品销售的控制权在公司将商品发出且经客户验收时转移至客户,公司在
 国轩高科
            将商品发出,并经客户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B.国外销售:公司国外销售,在商品发出,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据后,确认销售
            收入。
            与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确认方法:
            国内销售:不需安装的产品,根据合同条款,采取托运方式的,公司取得货物承运单时确认
            收入;采取送货上门方式的,客户在送货单上签收时确认收入;需安装的产品,由公司发
 鹏辉能源
            货、负责安装调试,待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出口销售:根据合同条款,当产品运达指定的出运港口或地点,公司对出口货物完成报关及
            装船后,公司确认收入"
            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商品销售合同: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
            点履行履约义务。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集团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
 亿纬锂能   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集团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已经收回货款或取
            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
            定所有权已转移。"
            与蜂巢能源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 销售商品
            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客户能够主导该商
            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蜂巢能源   对于国内销售,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公司在将商品交付给客户后,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已转移
            给客户。故公司于发出商品并由客户签收确认后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对于出口销售,公司根据销售合同约定的贸易条款,当商品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并取得
            提单时或商品运送至其指定的收货地点经客户签收确认后确认收入,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
            户。

    公司 2021-2022 年新能源电池业务收入确认政策保持一致,且与同行业可



                                      第18页 共74页
比上市公司无重大差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相关收入确认政
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年底突击交易及提前确认收入情形。
    3. 结合报告期内已扣除营业收入的具体内容、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规定核实说明你公司营业
收入确认的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
    已扣除营业收入的具体内容及核实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规定        项     目            2022 年            核实情况
                                                               充电桩收入虽属于公司营业
                           主营业务收入-充                     范围,但属于未形成或难以
                                                      47.38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   电桩收入                            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
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产生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研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
                                                    3,500.00
                           发技术服务收入                      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   其他业务收入-租                     租金收入属于上市公司正常
                                                     186.26
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   金收入                              经营之外的收入
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
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   其他业务收入-废                     废电池处置收入,属于销售
                                                    1,972.90
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   电池料处置收入                      材料、废料取得的收入
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
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
                                                    5,706.55
                           目合计金额
    根据上表核实情况,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规定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公司
营业收入确认合规、真实、准确。
    (三) 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费用 1,186.78 万元、管理费用 8,831.34
万元,分别较上年减少 14.02%、25.37%。请结合你公司业务模式、管理模式
变动情况,相关费用核算过程等,具体说明在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销
售、管理费用同比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与你公司销售规模的增长是否匹配。
    1. 公司业务模式、管理模式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完成由上海总部搬迁至衡阳,除此项
变化,业务决策管控模式未发生变化,表面化学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新能
源电池营销方面,公司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进行市场开拓,已与国内数家大
型车企进行了前期接洽、产品需求探讨。研发方面,公司采用自主研发为主的




                                    第19页 共74页
研发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客户需求,以高安全、长寿命和低成本为
核心竞争力进行产品开发。启动并完成了 280Ah 及 100Ah 等多样产品开发,
已具备了一定的电芯、模组、PACK 产品设计、试制、调试,验证能力,能够为
公司动力电池及电池系统产品研发提供有力支撑。采购方面,公司已经打通首
款产品的供应链体系建设,实现了批量供货,与核心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战略
合作关系。
       2. 相关费用核算过程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核算过程
                             职工薪酬主要包含管理人
职 工薪 酬 主要 包 含销 售                                   工资、奖金当月计提计入费用,
                             员基本工资、奖金、劳务
人 员工 资、 奖 金、 职 工                                   次月发放;社会统筹保险根据当
                             工费用、职工福利费、社
福利费、社会统筹保                                           地缴纳政策一般当月计提当月缴
                             会统筹保险、公积金、工
险 、工 会 经费 、 解除 劳                                   纳,部分地区存在下月缴纳的情
                             会经费、解除劳动关系补
动关系补偿、培训费等                                         形。
                             偿、培训费等
                             管理部门长期资产折旧或
销售部门折旧摊销费                                           直线法摊销计入当期费用
                             摊销费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
                                                             司将取得的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
                             股权激励费用                    成本费用,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
                                                             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
                                                             量。
                                                             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对新能源电池
产品售后服务费
                                                             业务所售货物计提质保金
                             管理部门业务招待费、租
销 售部 门业 务招 待 费 、
                             赁费、办公费用、汽车费          按照权责发生制计入相应的期间
广告宣传费、差旅费等
                             用、服务费等
       3. 在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销售、管理费用同比减少的原因及合理
性,与公司销售规模的增长是否匹配
       (1) 销售费用同比减少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                       1,186.78          1,380.36           -193.58           -14.02%

其中:

  职工薪酬                       777.59            952.21           -174.63           -18.34%

  产品售后服务                   208.13              28.77           179.37           623.55%

  差旅费用                       107.91            176.50            -68.60           -38.86%

  业务招待费                      40.83              57.62           -16.80           -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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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广告宣传费                    31.40            147.19             -115.79           -78.67%

 长期资产折旧摊销费            0.35                0.28               0.07            26.65%

 其 他                         20.58              17.79               2.79            15.71%

       销售费用同比减少 193.58 万元,变动较大主要是因消减职工薪酬与广告宣
传费支出所致,主要原因如下:
       1) 职工薪酬下降的原因
       职工薪酬比上期减少 18.34%,主要系 2021 年新能源主要业务人员集中在
苏州、上海等地,当地平均工资水平较高,2022 年公司主要业务搬迁到衡阳,
原苏州上海等地员工离职较多,新招聘衡阳当地人员比例增加,但由于工资水
平相对较低,人均工资较上期有所下降。目前人员组织架构业已调整完成,核
心技术、管理团队人员稳定,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开展造成障碍。
       2) 客户群体少且集中因素影响
       2021 年公司为了拓展新能源电池业务,前期接洽新客户较为频繁,对业务
宣传力度较大,业务人员出差频繁,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投入较大。2022 年度
主要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客户群体量不多但较为集中,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量
较大,并形成一定的影响力,2022 年度,公司全面开展降本增效控制差旅费、
业务招待费,本期展会多为线上开展从而消减了业务宣传费的支出,但是由于
销售额增加,产品售后服务增加了 623.55%,产品售后服务费与公司销售规模
的增长相匹配。
       (2) 管理费用同比减少原因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管理费用                 8,831.34               11,833.18         -3,001.84          -25.37%

其中:

 职工薪酬                4,968.02                6,606.89         -1,638.87          -24.81%

 折旧摊销费              1,531.38                1,112.24             419.15          37.68%

 服务费                  1,261.24                2,472.81         -1,211.57          -49.00%

 股权激励费用               317.68                     340.37         -22.69          -6.67%




                                       第21页 共74页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租赁费                           40.84                   107.45      -66.60      -61.99%

 差旅费用                       179.69                    292.05     -112.35      -38.47%

 办公费                         141.82                    261.73     -119.92      -45.82%

 招待费                         134.57                    287.70     -153.13      -53.23%

 汽车费用                         58.35                   109.17      -50.83      -46.56%

 其 他                          197.75                    242.77      -45.02      -18.54%

       管 理 费 用 同 比 减 少 3,001.84 万 元 , 变 动 较 大 主 要 是 因 消 减 职 工 薪 酬
1,638.87 万元、服务费 1,211.57 万元支出所致,主要原因如下:
       1) 职工薪酬下降的原因
       2021 年,公司营业地址由广州市搬迁至衡阳市等搬迁因素,公司与员工解
除劳动合作关系并支付了共计 622.38 万元的辞退福利,从而导致 2021 年度职
工薪酬金额相对较高;2022 年度由于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架构从上海调整至衡
阳,苏州及上海地区离职人员较多,公司辞退福利支付补偿金 278.69 万元;其
次,由于 2022 年初陆续开始聘请衡阳当地人员比例增加,人均工资水平远低于
苏州上海地区人均工资,人员的减少及人均工资水平的下降导致职工薪酬大幅
度下降。
       2) 服务费下降的原因
       2021 年度服务费占比较高,金额较大主要系因股权激励咨询服务费及 2021
年因再融资撤材料的前期发行费计入管理费用、上市公司迁址服务费、咨询服
务等非日常性支出 900 万左右;上述事项对 2021 年度的服务费占比较大,2022
年度涉及上述事项较少,从而大幅消减了服务费的支出。
       3) 全面开展降本增效
       2022 年公司全面开展降本增效,对租赁费、差旅费用、办公费、招待费、
汽车费用严格控制公司的预算支出,从而消减开支,上述费用呈现不同程度的
下降。除此以外,与公司日常营业相关的折旧摊销费用同比增长 37.68%,与公
司销售规模的增长相匹配。
       (3) 销售、管理费用同比减少的合理性
       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情况如下:




                                          第22页 共74页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销售费用/营业收入          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300750.SZ       宁德时代                          3.38%                     2.12%

  002074.SZ       国轩高科                          2.04%                     5.69%

  300014.SZ       亿纬锂能                          1.41%                     3.99%

  2022 年行业平均值                                 2.28%                     3.93%

  300530.SZ       公司                              2.48%                    18.43%

        从上表分析可知,由于公司电池产线产能规模有限,报告期内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反映公司销售费用、管
 理费用管理均存在一定的改善空间,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均呈现下降趋势,存在一定的合理性。
        综上所述,除销售费用产品售后服务的大幅增加、管理费用与公司日常营
 业相关的折旧摊销费用同比增长,与公司销售规模的增长相匹配。其他费用的
 支付受公司搬迁人事变动、所处发展阶段的不同及开展降本增效等因素的影响
 与公司销售规模的增长匹配度不高。
        (四) 请你公司结合产品销售情况、信用政策、会计核算方法等,说明你
 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动情况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变动趋势
 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1. 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类别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涂镀添加剂              5,381.80      7,260.80          -1,879.00             -25.88%

涂镀中间体              2,965.77      3,551.32              -585.55           -16.49%

化工贸易产品              193.73        263.40               -69.67           -26.45%

新能源电池            33,668.13       2,077.93          31,590.20            1520.27%

其他                    5,706.55      1,448.21              4,258.34          294.04%

合 计                 47,915.97      14,601.67          33,314.30             228.15%

        由上表可知,公司 2022 年度销售收入大幅度增加主要系新能源电池产品
 的销售额较上期增加 1520.27%。
   2. 信用政策



                                    第23页 共74页
           项   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说明
                                                               结算周期内免账期利
                                结算周期内免账期利息,超过
表面工程化学品                                                 息,超过结算周期可协
                     信用政策   结算周期可协商一致后再进行                            无明显变动
业务                                                           商一致后再进行销售发
                                销售发货
                                                               货
                                                               公司对不同类型、不同
                                公司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及
                                                               规模及不同信用等级的
                                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制定不同
新能源电池业务       信用政策                                  客户制定不同的信用政   无明显变动
                                的信用政策,按照合同约定及
                                                               策,按照合同约定及时
                                时收款
                                                               收款

  3. 会计核算方法
       (1) 收入确认政策
       表面工程化学品、新能源电池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
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法定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发生转移时确认
收入。
       (2) 收款的会计核算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在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核算。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将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持有的期限短、流
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
物。
     4. 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动情况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变
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动情况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额
2022 年                               47,915.97              -24,135.34               -31,705.70
2021 年                               14,601.67              -12,589.54                -1,660.41
变动额                                33,314.30              -11,545.80               -30,045.29
变动比率                                228.15%                 -91.71%                -1809.51%

       由上表可知,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均不一
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一致。
     (1)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较上期增加 228.15%,净利润同比减少 91.71%,营业



                                            第24页 共74页
    收入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详见本说明之一(一)3 中相关描
    述。
           (2) 营业收入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1)报告期内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           变动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268.93            15,594.83        4,674.11            29.97%

收到的税费返还                         4,593.89             1,103.08        3,490.81        316.4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18.75            19,596.12      -15,477.36        -78.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981.57            36,294.02       -7,312.45        -20.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0,902.34            16,321.68       24,580.65        150.6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756.53            14,201.27            -444.75         -3.13%

支付的各项税费                              783.77          1,166.20            -382.43     -32.7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44.64             6,265.27       -1,020.63        -16.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687.27            37,954.43       22,732.85            59.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705.70            -1,660.41      -30,045.30       1809.51%

           2) 营业收入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新能源动力
    电池业务的采购量大幅增加,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与供应商结算需
    要预付部分货款,因此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150.60%。但
    在销售收入大幅增长 228.15%的情况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
    增长仅为 29.97%,远低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幅度,主要
    原因系本期新能源业务收款结算以承兑汇票为主,收到的销售款项中不涉及现
    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2 年                 2021 年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                                      16,350.09
    其中:支付货款                                              11,733.52
            支付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购置款                             4,616.57




                                           第25页 共74页
       收到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为 16,350.09 万元,用于支付货款及长期资产
购置款,该部分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不涉及现金收支,此外,因收到其他与
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较少-15,477.36 万元,主要系上期收到政府补助
19,074.87 万元,本期收到 2,737.96 万元,同比大幅减少,以上因素导致公司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8,981.57 万元远低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60,687.27 万元。
以上原因导致营业收入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动趋势不一致具有合理性。
       (五) 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通过与管理层沟通,获取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数据,了解并核查公司最
近三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情况等分析公司连续亏损的原因;
       (2) 结合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分析其关键财务指标的变化,包括收入
及毛利率变化、资产负债情况、净资产情况等,获取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财
务报表,分析公司经营状况,识别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的事项或情况;
       (3) 查阅《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4 条规定内容,
核对公司的经营情况是否存在规定的应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4) 评价管理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与公司管理层讨论运用持续
经营假设的理由并评价其合理性,向公司了解是否有改变经营政策的意向和了
解管理层作出的对改善经营状况的应对措施;
    (5)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
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6) 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识别与商品所有权
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7) 通过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新能源电池产品近况和销售未来营运计
划;
    (8) 通过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动力电池系统业务收入相关业务产线建
设投入及产出情况,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情况。了解公司动力电池系统业务发




                                 第26页 共74页
展的可持续性、业务模式的稳定性及相关人员的业务经验等情况;
    (9) 对主要客户、供应商进行访谈,访谈对方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并核实
公司与其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0)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11) 通过“企查查”查询主要客户及异常客户的工商资料,了解该等客户
注册资本、股东构成、关键管理人员,检查是否存在客户与公司或实控人存在
关联关系;
    (12)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
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13)结合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了解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依
据的分析,逐项判断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合规性;
    (14)获取公司本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明细表,分析各项目发生额及占
费用总额的比率,并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判断变动的合理性;抽样检查大额
的合同、发票、银行回单等,分析支出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对费用实施截
止性测试,检查是否存在跨期确认费用情况;
    (15)复核现金流量表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勾稽情况。如现
金流理表中的“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项目和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合同负债等项目的对应关系;购买商品支
付的现金与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预付账款、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等项目对应关系的检查。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在营业收入大幅度增长情况下亏损幅度持续扩大原因与实际情况
相符,具有合理性;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未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4 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年报的依据充
分、合理。
    (2) 报告期内公司因实现新能源电池业务的量产,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具有




                              第27页 共74页
合理性;相关业务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业务收入确认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年底突击交易及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公司
收入扣除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
扣除相关事项的规定,营业收入的扣除合规、真实、准确。
   (3) 销售、管理费用同比与公司销售规模的增长不完全匹配。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在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同比减少具有合理性;
   (4) 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动情况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变动
趋势不一致的原因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 2.05 亿元,短期借款 4.62 亿
元,长期借款 1.39 亿元,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及其他应付款合计 6.3 亿元。
2020 年末至 2022 年末,你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1.14%、89.76%、90.37%。
    (1)请结合货币资金及现金流状况、货币资金受限情况、日常资金需求、
融资能力、还款安排等说明你公司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能否满足日常经营需求,
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并进行风险提示。
    (2)报告期末你公司应付账款 2.44 亿元,较期初增长 113.54%。请你公
司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前五大应付对象、对应金额及占比、付款期限、交易内容
等;并结合采购付款流程、结算方式、信用政策等说明你公司应付账款规模大
幅增长的原因,是否存在逾期情形。
   (3)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 3.8 亿元,其中往来款期末余额
3.3 亿元,较期初增长 178.24%。请说明上述往来款项的形成原因和时间、付
款期限、交易内容、交易对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等,较期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
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 2 条)
   (一) 请结合货币资金及现金流状况、货币资金受限情况、日常资金需求、
融资能力、还款安排等说明你公司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能否满足日常经营需求,
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并进行风险提示
   1. 货币资金及受限情况
   2022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第28页 共74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金额         变动率
  库存现金                     1.17             5.02       -3.85           -76.75%
  银行存款             19,846.71          21,033.71    -1,187.01            -5.64%
  其他货币资金               681.19                       681.19

    合   计            20,529.06          21,038.73      -509.67            -2.42%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20,529.06 万元。银行存款中有 127.82 万元
使用受到限制,其中:127.80 万元因供应商催款申请财产保全被法院冻结,
0.02 万元系因账户长期未使用受到限制;其他货币资金 681.19 万元系票据保
证金,使用受到限制。
    2. 现金流状况、日常需求及融资能力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981.57      36,294.02            -20.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687.27      37,954.43               59.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705.70       -1,660.41          -1809.5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24.95       3,693.87            -64.1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161.15       8,432.46               44.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36.20       -4,738.59           -128.6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0,112.03      50,152.14               79.6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897.24      41,932.19               16.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214.79       8,219.96            401.4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18.68       1,815.13           -172.65%

    (1) 现金流状况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合作整车
厂普遍采用银行承兑票据结算方式,而作为新能源电池行业新进入者,公司对
上游供应商议价能力不强,原材料采购、设备购买等主要通过银行间电汇结算
方式转账支付,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无法覆盖现金流出;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36.20 万元,主要系公司按计划稳步
推进新能源电池生产线建设,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新产线已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并已正式量产投料,以上因素主要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大于流入金额。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涨 401.40%,公司本期主要通过




                                      第29页 共74页
 向银行贷款、向关联方借款的形式补充公司新产线建设及流动资金。
      (2) 日常资金需求
      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主要涉及支付工资薪酬;支付供应商货款、产线设备款;
 贷款利息、相关必要的期间费用支出需求较大。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
 并且按要求编制资金预算,以预算方式对资金平衡进行统筹管理,合理安排经
 营付款和债务偿还来满足日常经营需求。
      (3) 融资能力
      公司目前融资方式主要通过向特定对象增发股票、银行贷款、向关联方借
 款等作为主要融资方式,并根据资金计划补充新增银行借款,公司与长沙银行、
 广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南银行等国内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将根
 据整体计划,有序安排新增授信,进一步扩大自身融资储备。公司未来将充分
 利用上市公司融资优势募集资金用于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拓展融
 资渠道。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融资能力尚不存在重大困难。
      3. 还款安排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负债项
             2022/12/31                                还款安排
    目
                          (1)2023 年 1-3 月已累计偿还到期借款 36,099.00 万元及利
                          息 , 其 中 2.99 亿 元 还 款 资 金 源 自 向 控 股 股 东 借 款 偿 还 ,
                          1,100.00 万元源自自有资金;
                          (2)2023 年 6 月到期借款 5,000.00 万元,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短期借款     46,171.75    为定增资金,还款后可续贷,对 2023 年现金流无实质影响;
                          (3)2023 年 9-10 月到期借款 4,000.00 万元预计使用到账募集
                          资金还款;
                          (4)2023 年 12 月到期借款金额为 1,000.00 万元,计划使用销
                          售回款进行偿还贷款。
                          (1)2023 年根据合同约定需还款金额为 300.00 万元,预计还
                          款资金来源为销售回款。
长期借款     13,900.00    (2)剩余款项在 2024-2030 年之间根据合同约定还款时间分期
                          还款,从而减轻公司资金压力,后期还款计划使用销售回款
                          偿还。
                          根据与供应商约定的付款时间按月度付款,主要资金来源于
应付账款     24,381.37
                          23 年 3 月向银行借款 3.90 亿元及客户的回款。
                          主要系向控股股东借款,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及合同约定
其他应付款   37,969.19
                          的时间偿还或展期。
租赁负债     13,112.21
                          主要款项是因租赁厂房及设备产线的租赁付款额,公司根据
一年内到期
                          合同约定在未来租赁期间内与出租方确认后的租金额予以支
的非流动负     1,192.32   付。
债



                                       第30页 共74页
小 计            136,726.84
负债总额         142,561.69
占 比                95.91%
         综上,公司 2022 年末负债总额为 142,561.69 万元,公司根据现有及未来
   资金情况已制定有效切合实际的还款计划,如合理安排经营付款和债务偿还,
   可以满足日常经营需求。2023 年公司债务将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
         (二)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付账款 2.44 亿元,较期初增长 113.54%。请你公
   司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前五大应付对象、对应金额及占比、付款期限、交易内容
   等;并结合采购付款流程、结算方式、信用政策等说明你公司应付账款规模大
   幅增长的原因,是否存在逾期情形
         1.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付账款 2.44 亿元,较期初增长 113.54%。请你公司
   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前五大应付对象、对应金额及占比、付款期限、交易内容及
   逾期情况
         (1) 前五大应付账款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占应付
                                        账款余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账面余额                交易内容                    付款期限
                                        额的比
                                        例(%)
         湖 北融 通 高 科
                                                                 货 款 月 结 : 收 到 发 票 后 30 日 内 付
第一名   先 进材 料 集 团    5,941.88    24.37%   采购磷酸铁锂
                                                                 款。
         股份有限公司
         上 海恩 捷 新 材
                                                                 货款月结:收到发票后票到 30 日内
第二名   料 科技 有 限 公    1,713.70     7.03%   采购隔膜
                                                                 付款。
         司
         新 亚杉 杉 新 材
                                                                 货款月结:收到发票后票到 90 日内
第三名   料科技(衢          1,523.73     6.25%   采购电解液
                                                                 付款。
         州)有限公司
                                                                 1#厂房:预付款 50%;天花隐蔽工程
                                                                 完工,并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后 10 个
                                                                 工作日内付 20%;工程完成经监理及
                                                                 甲 方 验 收 合 格 后 10 个 工 作 日 内 付
                                                  1#厂房新建动
                                                                 25%;审价完成并经验收完成后 10 个
                                                  力电池研发中
                                                                 工作日内付 5%。
                                                  心项目总承包
                                                                 2#厂房:预付款 30%;主钢构进场完
                                                  施工项目、2#
         深 圳东 海 建 设                                        成,经发包人验收后,收到发票后,
第四名                       1,487.18     6.10%   厂房苏州领湃
         集团有限公司                                            7 个工作日之内付 20%;全部公用动
                                                  高性能动力电
                                                                 力设备安装完成,经发包人验收后,
                                                  池研发中心产
                                                                 收到发票后,7 个工作日之内付
                                                  品测试车间技
                                                                 20%;工程全部完成,经发包人验收
                                                  改项目
                                                                 后,收到发票后,7 个工作日之内付
                                                                 15%;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最终结
                                                                 算审核报告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
                                                                 定工程造价的 97%;质保金 3%。
         大 族激 光 科 技                         采购电芯装配   合 同 签 订 后 15 个 工 作 日 内 预 付 款
第五名                       1,328.60     5.45%
         产 业集 团 股 份                         线设备、昆山   30% ; 设 备 制 作 完 毕 且 预 验 收 ( 如




                                            第31页 共74页
                                          占应付
                                          账款余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账面余额                   交易内容                    付款期限
                                          额的比
                                          例(%)
           有限公司                                 研究院激光模       有)通过后,15 个工作日内付发货
                                                    切机试验线设       款 30%;终验收通过后 15 个工作日
                                                    备                 内付验收款 30%;12 个月质保期满后
                                                                       20 个工作日内付质保金 10%。
合 计                        11,995.09     49.20%

          (2) 前五大应付账款的逾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 至 5 月 10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账面余额      逾期金额      逾期周期     占比
                                                                                               日期后付款
           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集团股份
第一名                                         5,941.88     2,136.25     30 天        35.95%       5,238.71
           有限公司
第二名     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713.70     1,222.38     30 天        71.33%         913.36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
第三名                                         1,523.73       353.98     90 天        23.23%       1,049.13
           限公司
                                                                         合同约定
第四名     深圳东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87.18     1,469.42                  98.81%       1,487.18
                                                                         进度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                                  合同约定
第五名                                         1,328.60       194.60                  14.65%       1,273.00
           公司                                                          进度
合 计                                         11,995.09     5,376.63                  44.82%       9,961.38

          第一名至至第三名,主要系新能源电池业务的材料采购款,公司根据供应
   商给予的信用账期以及整体资金安排,并综合考虑与供应商的合作紧密程度,
   2022 年末存在逾期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情况,但不存在因应付账款逾期导致的潜
   在纠纷或法律风险;第四名、第五名主要系公司设备工程款,付款进度根据合
   同约定的到货及完工进度或付款条件执行,受到验收确认进程及付款进程影响
   存在逾期情况,其中第四名公司于 2023 年 1 月已与该公司签订《三方协议》通
   过债权转移等方式已全部清偿该供应商;第五名逾期金额 194.6 万元,因未到
   验收合格付款阶段等原因,尚未支付款项。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与对应供应商交易情况基本匹配。
   应付账款存在少量逾期情况,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2. 结合采购付款流程、结算方式、信用政策等说明你公司应付账款规模大
   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 2022 年末应付账款前五大均来自新能源电池业务的供应商,故主要对
   新能源电池业务的采购付款流程、结算方式、信用政策情况说明如下:
         项目                                       流程简要说明
   采购流程       物料采购需求由生产部门等需求部门提起后,采购中心进行供应商寻源以及



                                              第32页 共74页
   项目                                  流程简要说明
              比价,公司依据销售情况以及对市场的预测情况向合格供应商采购,最终由
              总经理审核后确定最终供应商。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需求与计划下达采购订
              单,货物送达交付后,对货物进行检验及入库,留对方送货单备查,同时
              WMS 仓储系统自动生成入库单。
              付款时,如为生产性采购和研发试制类采购:对有固定账期的供应商,财务
              管理中心依据 ERP 系统中的账期、订单合同、入库单、送货单、发票进行
              付款安排;对于没有账期的供应商,主要系非生产性采购付款,由采购部门
付款流程      提起付款申请,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付款,需要提供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货
              物服务验收单或入库单、发票付款。
              付款申请流程需依次由需求部门负责人、采购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审
              批,审批通过后由出纳员办理付款,并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商业汇票
信用政策      月结 30 天-90 天,部分供应商根据协商给予较长账期

    公司 2022 年末应付账款较上期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应付采购款              15,310.43            3,534.22    11,776.21         333.21%
设备及工程款             7,588.72            6,877.26        711.46          10.35%
应付委外开发               603.13              469.64        133.49          28.42%
其他                       879.10              536.36        342.74          63.90%
  合   计               24,381.38           11,417.48    12,963.89         113.54%

    公司 2022 年末应付账款前五大均属于新能源电池业务,应付账款规模大幅
增长的原因如下:
    (1) 公司 2022 年持续加大对新能源电池业务投入,产能逐步释放,产销量
明显提升,收入规模迅速增长,从而带动采购规模增加,同时由于新能源电池
业务由于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应付采购款较上期增加 11,776.21 万元,
变动幅度达到 333.21%。
    (2) 公司子公司湖南领湃为进一步扩大产能新增生产线,采购新的设备,
部分设备均已到货,尚未安装调试完成,尚未达到最终付款条件,设备及工程
款同比增加 711.46 万元。
    (3) 应付委外开发费及其他项目分别增加 133.49 万元、342.74 万元,主
要系公司为未来提高产能投入开发、对厂区运维服务等费用增加所致。
    (三) 结合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 3.8 亿元,其中往来款期末余
额 3.3 亿元,较期初增长 178.24%。请说明上述往来款项的形成原因和时间、




                                    第33页 共74页
    付款期限、交易内容、交易对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等,较期初大幅增长的原因
    及合理性。
           1. 报告期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比例

    往来款                                33,043.28             18,538.16            78.24%

    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证金                   4,000.00             4,000.00

    服务费                                  501.55                429.98             16.64%

    押金保证金                              202.06                157.50             28.29%

    其他                                    222.30                281.25            -20.96%

    合 计                                 37,969.19             23,406.89            62.21%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长 62.21%,其中主要系往来
    款较期初增长 78.24%。
           2. 其他应付款中往来款明细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存在
 交易对方         期末余额     交易内容    形成原因       形成时间      付款期限
                                                                                    关联关系
                   5,164.69    有息借款    有息借款   2022 年          2023/5/20      是

                   5,133.69    有息借款    有息借款   2022 年           2023/6/7      是

                   5,092.35    有息借款    有息借款   2022 年          2023/8/10      是
衡帕动力
                   5,034.23    有息借款    有息借款   2022 年          2023/11/8      是

                   6,108.32    有息借款    有息借款   2021 年           2022/6/30     是

                   6,000.00    无息借款    无息借款   2020-2022 年      2022/6/30     是
四川领湃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510.00    无息借款    无息借款   2022 年           未有约定      是
(以下四川领
湃)
小 计              33,043.28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往来款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增向公司控股股东衡帕
    动力及原全资子公司四川领湃借款所致,新增大额借款主要系由于公司新能源
    业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生产订单增加使得对产能提升的需求增大,加之报告
    期内原材料价格涨幅显著,为了帮助公司加快新产线的投入建设以及原材料的
    采购生产,控股股东给予公司资金支持,以帮助公司加快形成产能,树立发展



                                          第34页 共74页
信心,稳定基本面,保证公司有充足的可支配资金满足偿还债务及日常生产建
设的需要,具有合理性。
    (四) 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对报告期公司银行账户、其他货币资金、借款的期末余额及货币资金
受限情况等执行函证程序,并对银行函证的函证过程执行严格控制程序;
    (2) 获取公司的银行借款合同、查阅主要银行授信合同,了解偿还期限、
还款计划以及一年内到期的金额;
    (3) 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未来资金使用及还款计划、授信情况等,分析
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压力、日常经营是否受到影响;
    (4) 了解公司采购与付款循环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
是否有效,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5) 获取公司采购订单表及应付账款余额表,向主要供应商函证采购额及
应付余额;
    (6) 访谈公司主要供应商,了解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主要供应商的结算
方式和信用政策、了解公司与主要供应商间的采购付款流程;
    (7) 查阅公司主要供应商采购合同,检查合同中的结算方式、信用政策等
相关条款,结合 2022 年采购情况分析公司应付账款增长的原因;
    (8) 获取并检查应付账款账龄情况表,了解存在逾期的主要应付账款未偿
还的原因及期后付款情况;
    (9) 对期末大额其他应付款进行函证,同时了解其交易事项往来交易内容
及形成的原因、检查合同等相关文件资料,以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10) 通过企查查等官方网站,查询公司其他应付款中主要应付往来款对象
的工商信息,核查是否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变动不大,受限资金占比较小,目前公司融
资能力尚不存在重大困难,如合理安排经营付款和债务偿还,可以满足日常经




                              第35页 共74页
营需求,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债务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
    (2)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应付账款大幅增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
大面积逾期的情况,应付账款规模较期初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3)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系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向控股股东借
款形成的往来款,较期初大幅增加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9 亿元,较期初增长
251.26%。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470.72 万元,计提比例为 7.75%,
较期初下降 5.21%个百分点。
    (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发生额与营业收入的匹配
性,并结合付款模式、结算周期、信用政策等说明应收账款波动的合理性,是
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形。
    (2)请你公司说明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会计政策与往期相比是否
发生变化,在此基础上说明报告期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相关比例的设置依据及
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3)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前五名客户中前两大客户柳州科易动力科
技有限公司、苏州科易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期新增客户,其中柳州科易动
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9 日。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报告期新增
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所属行业、公司规模、销售内容、
定价方式、合作年限、业务模式、与该客户及其终端销售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往来,并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未形成
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情形,你公司对前五大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并进
行相应风险提示。
    (4)请你公司说明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与你公司前五名客户是否存在
差异,分别列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对应的应收账款余额、发生额、销售收入,
并说明你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情况,是否与主要客户的其他供应商存在
较大差异,报告期内对主要客户应收账款金额与信用政策是否匹配,相关信用
政策是否严格执行,是否存在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5)请你公司列示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账龄在 3 年以上的




                              第36页 共74页
应收账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形成时间,账龄,交易对方和你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
逾期,并结合信用政策分析应收账款金额与销售规模是否匹配,坏账准备计提
是否充分等。
      (6)结合前述问题,进一步核实你公司报告期及上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计提的准确性、充分性、合理性,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应计提未计提的情况,相
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 3 条)
      (一)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发生额与营业收入的匹配
性,并结合付款模式、结算周期、信用政策等说明应收账款波动的合理性,是
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形
      1. 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比例

应收账款余额                      18,970.74          5,400.71             251.26%

营业收入                          47,915.97         14,601.67             228.15%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39.59%            36.99%               7.03%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251.26%,营业收入同比增 加
228.15%。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39.59%,与上期对比变动幅度较小,
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的增加幅度接近,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具有匹配
性。
      2. 报告期应收账款发生额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47,915.97

应收账款增加额                                                           54,078.45

其中:新能源电池业务板块                                                 44,223.76

       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板块                                            9,854.69

应收账款增加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12.86%

应收账款减少额                                                           40,508.41

其中:新能源电池业务板块                                                 30,027.90




                                 第37页 共74页
 项   目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47,915.97

       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板块                                                            10,480.51

应收账款减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84.54%

      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增加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112.86%,应收账款
增加额与营业收入含税金额(公司主要增值税率为 13%)匹配。应收账款减少
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84.54%,公司营业收入回款实现情况良好。报告期应收账款
发生额与营业收入匹配。
      3. 结合付款模式、结算周期、信用政策等说明应收账款波动的合理性,是
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形
       项   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说明

            付款模式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月结、款到发货等                      无明显变动
表面工程               不同的客户分别适用预收款;或者给予 30 天-90 天不等
化学品业    结算周期                                                             无明显变动
                       账期
务
                       结算周期内免账期利息,超过结算周期可协商一致后再
            信用政策                                                             无明显变动
                       进行销售发货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预收                                  2022 年主要以应
            付款模式                                    银行转账、预收款
                       款                                                        收票据结算
                       不 同 的 客 户 分 别 适 用 预 收 不同的客户分别适用预收
新能源电                                                                         部分客户账期延
            结算周期   款;或者给予 30 天-90 天不 款;或者给予 30 天-60
池业务                                                                           长
                       等账期                           天不等账期
                       公司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及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制定
            信用政策                                                                    --
                       不同的信用政策,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收款

      由上表可知,对比上年度,2022 年新能源电池业务大部分客户付款模式较
多采用承兑汇票结算,除此项变化外,客户的结算周期、信用政策均无重大变
动,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形。本期应收账款较上期增长
251.26%,主要是由于新能源电池业务收入规模迅速增长,客户数量规模增加,
故应收款账增加与收入变动趋势一致,具有合理性。
      (二) 请你公司说明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会计政策与往期相比是否
发生变化,在此基础上说明报告期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相关比例的设置依据及
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1. 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会计政策与往期相比是否发生变化
      对于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
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单项
评估信用风险。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




                                            第38页 共74页
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
据为账龄组合。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
                                                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   款项性质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联方组合                                        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账款
  账     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下同)                                                            5.00

1-2 年                                                                         20.00

2-3 年                                                                         50.00

3 年以上                                                                       100.00

       公司近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会计政策如上表所示,坏账准备相关会计
政策与往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2. 报告期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相关比例的设置依据及合理性
       (1) 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
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原有的“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具体
采用以账龄组合为基础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的方法,测算应收账款的预期
损失率。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相关比例的设置依据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
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
失准备。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单项评估信用风险。除了单项评估信



                                      第39页 共74页
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组合,在
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为账龄组合。对于划分为账龄
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济状况的预
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
                                                       2022 年应收账款          2021 年应收账款
  账     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下同)                                                 5.00                       5.00

1-2 年                                                              20.00                      20.00

2-3 年                                                              50.00                      5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通过账龄迁徙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
迁徙率模型是通过计算在一个时间段内没有收回而迁徙至下一个时间段的应收
账款的比例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的方法。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相关会计政
策较上期未发生变化,整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3. 报告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应收账款按照信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下降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占比变
 项    目
               账面余额        坏账           占比      账面余额     坏账        占比      动
按信用组合
               18,970.74     1,470.72         7.75%     5,379.92     697.15     12.96%   -5.21%
应收账款
       由上表可知,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470.72 万元,计提比例为
7.75%,较期初下降 5.21%。
       (1) 按照信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下降的原因
       1) 按照信用组合应收账款账龄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龄/应收账
                  2022 年         占比           2021 年           占比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款账面余额
1 年以内          18,175.00       95.81%              4,625.14     85.97%    13,549.86       292.96%

1-2 年               232.90           1.23%            207.35       3.85%        25.55        12.32%

2-3 年                 94.92          0.50%            246.01       4.57%      -151.09       -61.42%

3 年以上             467.93           2.47%            301.42       5.60%       166.51        55.24%




                                          第40页 共74页
  小     计      18,970.74      100.00%         5,379.92         100.00%    13,590.82    252.62%

       2) 按照信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变动情况
账龄/应收账款
                   2022 年            占比              2021 年             占比        变动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908.75             61.79%            231.26           33.17%      292.96%

1-2 年                  46.58              3.17%             41.47            5.95%        12.32%

2-3 年                  47.46              3.23%            123.01           17.64%      -61.42%

3 年以上               467.93             31.82%            301.42           43.24%        55.24%

  小     计          1,470.72             100.00%           697.15          100.00%      110.96%

         由上表可知,应收账款相较去年大幅增加,主要系因新能源电池业务收入
增加,在两年坏账政策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2022 年 1 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
95.81%,较上期一年以内占比较高,一年以内信用损失率较低,此外,2022 年
2-3 年较上期账龄减少了 61.42%。2022 年公司的账龄结构得到了优化,从而大
幅度减少了坏账计提金额,因此坏账准备总体计提比例下降具有合理性。
       (三)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前五名客户中前两大客户柳州科易动力科
技有限公司、苏州科易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期新增客户,其中柳州科易动
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29 日。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报告期新增
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所属行业、公司规模、销售内容、
定价方式、合作年限、业务模式、与该客户及其终端销售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往来,并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未形成
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情形,你公司对前五大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并进
行相应风险提示。
       1. 报告期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销售         占年度销售     2021 年销售
  客户名称                                                                      是否新增客户
                                    额                总额比例         额
苏州科易新动力科技有限公
                                  13,928.91             29.07%             19.74         否
司[注]
柳州科易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11,299.74             23.58%                           是

湖北星晖                           3,547.38              7.40%       1,269.75            否

江苏金派克新能源有限公司           3,277.12              6.84%                           是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德
                                   1,956.45              4.08%                           是
州分公司
合 计                             34,009.60             70.97%       1,28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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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苏州科易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为上期新增客户,在上期不属于前五大客户

        由上表可知,本期前五大客户中新增客户系柳州科易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金派克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
        2. 新增客户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基 本情 况/客 户名   柳州科易新动力科技有    江苏金派克新能源有限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
称                           限公司                  公司           限公司德州分公司
成立时间             2022/1/29              2018/8/28               2018/8/18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公司规模             5000 万人民币          3000 万人民币           70000 万人民币
销售内容             电芯                   PACK 模组               电池包
定价方式             市场价                 市场价                  市场价
合作期间             2022 年 9 月           2022 年 5 月            2022 年 5 月
业务模式             直销                   直销                    直销
与该客户及其终端
                     上汽通用五菱           江苏吉麦                经销商
销售客户
与该客户及其终端
销售客户之间是否     否                     否                      否
存在关联关系
与该客户及其终端
销售客户之间是否     否                     否                      否
业务往来
        公司前五大客户中苏州科易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柳州科易动力科技有限
 公司系同一股东北京科易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控制,二者构成关联方,2022 年 9
 月,应苏州科易供货变更要求,原双方签订合同所涉权利义务全部概括转移给
 柳州科易。公司与上述客户及其终端销售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
 往来。
        3. 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
 情形
      公司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电池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
 品类别覆盖电芯、模组、系统集成,利用多样化的产品多渠道开拓市场,并已
 形成多样化客户群体,上述客户均系公司自主进行市场开发达成合作,先后历
 经技术方案对接、产品开发、送样检测阶段,才能最终实现批量供货。公司与
 上述客户交易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公司与客
 户交易相关的合同、协议、已明确规定了交易目的、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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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并已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具有商业实质。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新能源电池产能提升,不断提高产品供应能力。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为主的研发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客户需求。启动、
完成 280Ah 及 100Ah 等多样产品开发,启动中试线建设。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79 亿元,同比增长 228.15%,公司的新能源电池生产供应能力大幅提升,经
营情况稳定向好,公司管理团队紧抓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全过程,形成公
司业绩发展持续内生动力,不存在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情形。
    4. 公司对前五大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并进行相应风险提示
    由上表可知,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总销售额达到 70.98%,相对集中,除前
五大客户外,目前已有:(1)与南京恒天领锐汽车有限公司签署《采购合作协
议》,恒天领锐计划 2022 年至 2025 年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衡阳领湃采购不低于
人民币 3 亿元电池,(2)与东方旭能(山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
协议》,双方承诺未来五年开展总容量为 15GWh 的储能项目合作。除此以外,
公司积极开拓市场,优化市场产品结构,逐步形成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等多样
化客户群体,根据国家工信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准入管理办法,加入整车厂供应
链体系需要经历产品设计、送样检测、公告等环节,周期一般需要 6 个月以上,
公司尚处于新能源电池业务发展初期,目前客户群体少具有一定的客观性,随
着公司不断拓展新客户,对前五大客户的依赖程度将逐步降低。
    (四) 请你公司说明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与你公司前五名客户是否存在
差异,分别列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对应的应收账款余额、发生额、销售收入,
并说明你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情况,是否与主要客户的其他供应商存在
较大差异,报告期内对主要客户应收账款金额与信用政策是否匹配,相关信用
政策是否严格执行,是否存在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1. 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与销售收入前五名客户情况
 前五名          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                销售收入前五名客户
第一名     柳州科易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科易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名     湖北星晖                            柳州科易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名     江苏金派克新能源有限公司            湖北星晖
第四名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    江苏金派克新能源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德州分公
第五名     东方旭能(山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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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表可知,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与前五名客户基本一致,不存在较大
   差异,东方旭能(山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应收前五名应收账款而非前五名
   客户,主要原因系与该客户的交易主要集中在下半年,订单交付量不大,报告
   期内收入规模较小,故不属于前五名客户。
         2. 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对应的应收账款余额、发生额、销售收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增加
   客 户 名 称       期初应收                 本期减少       期末应收      营业收入        客户类型
                                  [注]
 苏州科易新动力                                                                            收入前五
                        22.31   15,739.67     15,761.98           0.00     13,928.91
 科技有限公司                                                                              名
 柳州科易动力科                                                                            应收及收
                                12,768.70      3,611.87       9,156.83     11,299.74
 技有限公司                                                                                入前五名
                                                                                           应收及收
 湖北星晖              159.99    3,923.03        216.74       3,866.28        3,547.38
                                                                                           入前五名
 北京汽车制造厂
                                                                                           应收及收
 有限公司德州分                  2,106.78        845.93       1,260.85        1,956.45
                                                                                           入前五名
 公司
 江苏金派克新能                                                                            应收及收
                                 3,653.15      2,439.87       1,213.28        3,277.12
 源有限公司                                                                                入前五名
 东方旭能(山东)
                                                                                           应收前五
 科技发展有限公                  1,668.80        927.27         741.53        1,638.01
                                                                                           名
 司
         [注]本期增加=销售额*税率-应收质保金额
         3. 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情况、与主要客户的其他供应商是否存在差异、报
   告期内对主要客户应收账款金额与信用政策匹配情况,相关信用政策执行以及
   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应收账
                                                           与客户其     款金额    相关信用政
客户类      客户名                                                                              是否
                          信用政策          应收余额       他供应商     与信用    策是否严格
型            称                                                                                逾期
                                                           是否一致     政策是      执行
                                                                        否匹配
            苏州科   付款时间为五菱上线
                                                           基本一
            易新动   后的下下个月月底的
收入前                                                   致,不存
            力科技   最后一个工作日(如                                  是           是         否
五名                                                     在重大差
            有限公   有特殊情况,提前通
                                                             异
            司       知乙方);但如因甲
                     方的问题而导致产品
            柳州科                                         基本一
应收及               无法正常上线,则甲
            易动力                                       致,不存
收入前               方需在乙方的开票时     9,156.83                     是           是         否
            科技有                                       在重大差
五名                 间后延三个月的月底
            限公司                                           异
                     支付给乙方货款
                     合同签订后,甲方收                  按照具体
应收及               到乙方发票后 7 个工                 合同具体
            湖北星
收入前               作日之内,预付开发     3,866.27     产品约定        否           否         是
            晖
五名                 费的 40%,工艺冻结                  不同的结
                     后,甲方收到乙方发                    算方式



                                           第44页 共74页
                                                                     应收账
                                                          与客户其   款金额   相关信用政
客户类   客户名                                                                            是否
                        信用政策           应收余额       他供应商   与信用   策是否严格
型         称                                                                              逾期
                                                          是否一致   政策是     执行
                                                                     否匹配
                   票后 7 个工作日之
                   内,支付开发费的
                   40%,ES0 后,甲方收
                   到乙方发票后 7 个工
                   作日之内,支付开发
                   费的 20%
                   50%预付,乙方收到预
                   付款后发货,对账周
                   期为每月 25 日至次月
                   10 日,次月 10 日前
                   将签字版的对账单回
                   传至乙方,乙方根据
                   对账金额进行开票,
                   甲方收到发票后的 30
         江苏金                                         基本一
应收及             天内(按照发票日期计
         派克新                                       致,不存
收入前             算) 支付尾款(遇假期     1,213.28                   否         否        是
         能源有                                       在重大差
五名               应顺延),但甲方有权
         限公司                                           异
                   预留每批次货物(用于
                   强检、公告等样包订
                   单除外)金额 5%的质
                   保金 (50 万封顶),
                   双方在质保期内无货
                   物质量争议的前提
                   下,由甲方在质保期
                   一年后付清
                   订单双方签字确认后
                   5 个工作日,甲方根
                   据月采购订单,提前
                   一个月预付 30%货
                   款,当月发货,次月
         北京汽    回款 65% (入甲方财
         车制造    务账后 30 天,甲方                   基本一
应收及
         厂有限    向乙方支付剩余 65%                 致,不存
收入前                                     1,260.85                   否         否        是
         公司德    货款),5%作为质保                  在重大差
五名
         州分公    金,质保金上限金额                     异
         司        为 200 万元,双方在
                   质保期内无货物质量
                   争议的前提下,由甲
                   方在质保期满一个月
                   后付清。银行承兑汇
                   票方式支付
                   合同签订 10 日内,甲               否,客户
                   方支付本合同总货款                 根据不同
         东方旭
                   的 10%作为预付款,                 供应商及
         能 ( 山
应收前             电池产品发货前 30 日               不同采购
         东)科技                             741.53                   否         否        是
五名               内支付总货款 40%;                 订单会有
         发展有
                   电池产品运输到甲方                 不同的付
         限公司
                   指定地点验收合格 30                款信用政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                     策



                                          第45页 共74页
                                                                 应收账
                                                      与客户其   款金额   相关信用政
客户类    客户名                                                                       是否
                        信用政策       应收余额       他供应商   与信用   策是否严格
型          称                                                                         逾期
                                                      是否一致   政策是     执行
                                                                 否匹配
                   付总货款的 4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存在个别客户信用逾期情况:
         (1) 湖北星晖属于前五大客户,是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0%控股全
  资子公司,经及时催款后,截至 2023 年 4 月末已通过收购股权及债务重组、债
  权转移等方式收回该客户全部款项;
         (2) 江苏金派克新能源有限公司属于前五大客户,是江苏吉麦新能源车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吉麦)100%控股全资子公司,江苏吉麦注册资本为
  50,773.34 万元,实缴资本 45,333.34 万元,代表车型是凌宝 BOX 和凌宝 UNI。
  该客户目前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截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通过债权转移及
  承兑汇票的形式收回 1,600.46 万元的款项,剩余款项公司尚在积极催收中;
         (3)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属于前五大客户,总公司是北京
  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是北汽集团旗下四大整车制造企业之一,注册资本和实缴
  资本 70,000.00 万元,旗下微型电动车产品的代表车型是北汽元宝及北汽家宝。
  该客户目前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该客户支付货款主要受市场行情影响,
  未能及时付款,公司仍在积极催收中;
         (4) 东方旭能(山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属于前五大应收客户,是一家专注
  于综合能源管理、储能、锂离子电池梯次利用等新能源领域的技术研发、生产、
  销售和服务的科技公司,是国内最早涉足储能行业的企业之一,注册资本为
  30,000.00 万元,实缴资本为 1,800.00 万元。该客户目前经营正常,财务状况
  良好,由于双方就技术协议相关事项存在的部分异议,目前仍在协商,因此信
  用逾期情况,截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收到回款 150.00 万元,预计能够回收货款。
         (五) 请你公司列示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账龄在 3 年以上的
  应收账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形成时间,账龄,交易对方和你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
  逾期,并结合信用政策分析应收账款金额与销售规模是否匹配,坏账准备计提
  是否充分等。
         1.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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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存
                         应收账款期     坏账准                   形成时                     是否
 序号      客户名称                                  交易背景               账龄    在关联
                           末余额         备                       间                       逾期
                                                                                    关系
         柳州科易动力                                                       1年
第一名                     9,156.83      457.84      销售电芯    2022 年              否     否
         科技有限公司                                                       以内
                                                     提供开发
                                                     技术服                 1年
第二名   湖北星晖          3,866.27      193.31                  2022 年                是     是
                                                     务、销售               以内
                                                     充电桩
         江苏金派克新                                                       1年
第三名                     1,213.28          60.66   销售模组    2022 年                否     是
         能源有限公司                                                       以内
         北京汽车制造
                                                     销售电池               1年
第四名   厂有限公司德      1,260.85          63.04               2022 年                否     是
                                                     包                     以内
         州分公司
         东方旭能(山
                                                                            1年
第五名   东)科技发展         741.53          37.08   销售电芯    2022 年                否     是
                                                                            以内
         有限公司
         由上表可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均是新能源业务
    相关客户,主要原因是新能源电车竞争日益激烈、客户终端产品销售受阻等因
    素影响,出现客户信用逾期情况。
         2. 账龄在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形成时间,
    账龄,交易对方和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
    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逾期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存
                        应收账款      坏账                    形成时                          是否
         客户名称                               交易背景                   账龄      在关联
                        期末余额      准备                      间                            逾期
                                                                                     关系
                                               销售表面
    江门精工电镀有                                            2019
                           56.84      56.84    工程化学                3-4 年          否      是
    限公司                                                    年
                                               品
                                               销售表面
    福建南安市吉利                                            2019
                           41.76      41.76    工程化学                3-4 年          否      是
    来电镀有限公司                                            年
                                               品
                                               销售表面
    广西荔浦高科金                                            2019
                           37.40      37.40    工程化学                3-4 年          否      是
    属制品有限公司                                            年
                                               品
                                               销售表面       2019-
    荔浦县永胜金属                                                     2-3 年、
                           36.34      27.15    工程化学       2020                     否      是
    制品有限公司                                                       3-4 年
                                               品             年
                                               销售表面
    博罗县龙溪勤发                                            2019
                           32.64      32.64    工程化学                3-4 年          否      是
    金属表面处理厂                                            年
                                               品
    桂林荔浦衣美达                             销售表面       2019-
                                                                       2-3 年、
    家居用品有限公         29.95      27.75    工程化学       2020                     否      是
                                                                       3-4 年
    司                                         品             年



                                              第47页 共74页
                                                                        是否存
                 应收账款   坏账                    形成时                       是否
   客户名称                           交易背景                 账龄     在关联
                 期末余额   准备                      间                         逾期
                                                                        关系
                                     销售表面
太仓市锦飞电镀                                      2019
                    29.02   29.02    工程化学                3-4 年      否       是
有限公司                                            年
                                     品
                                     销售表面
中山市协和灯饰                                      2019
                    23.70   23.70    工程化学                3-4 年      否       是
有限公司                                            年
                                     品
                                     销售表面
苏州市美能五金                                      2019
                    23.28   23.28    工程化学                3-4 年      否       是
镀饰有限公司                                        年
                                     品
中山市东升镇东                       销售表面
                                                    2019
锐电镀有限公司      19.04   19.04    工程化学                3-4 年      否       是
                                                    年
固定分公司                           品
                                     销售表面
长兴百恒科技有                                      2019
                    17.92   17.92    工程化学                3-4 年      否       是
限公司                                              年
                                     品
                                     销售表面
苏州市祥宇电子                                      2019
                    17.39   17.39    工程化学                3-4 年      否       是
材料厂                                              年
                                     品
                                     销售表面
晋江璞邦电镀有                                      2019
                    11.94   11.94    工程化学                3-4 年      否       是
限公司                                              年
                                     品
                                     销售表面
汕头市永嘉五金                                      2019
                    11.38   11.38    工程化学                3-4 年      否       是
塑料厂有限公司                                      年
                                     品
亨盛展览展示                         销售表面
                                                    2019
(太仓)有限公      10.76   10.76    工程化学                3-4 年      否       是
                                                    年
司                                   品
                                     销售表面
厦门正福表面处                                      2019
                    10.00   10.00    工程化学                3-4 年      否       是
理有限公司                                          年
                                     品
                                     销售表面
苏州市金星工艺                                      2019
                     7.46    7.46    工程化学                3-4 年      否       是
镀饰有限公司                                        年
                                     品
                                     销售表面
深圳市杰昌实业                                      2019
                     7.28    7.28    工程化学                3-4 年      否       是
有限公司                                            年
                                     品
                                     销售表面
苏州科邦瑞贸易                                      2019
                     6.66    6.66    工程化学                3-4 年      否       是
有限公司                                            年
                                     品
                                     销售表面       2019-
                                                             2-3 年、
其他[注]            60.18   60.06    工程化学       2020                 否       是
                                                             3-4 年
                                     品             年
    [注]将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5 万元以下的客户分类到其他
    由上表可知,账龄在 3 年以上的客户应收账款均是因销售表面工程化学品
而产生,由于该批客户规模较小、资金困难等原因而出现信用逾期情况,目前



                                    第48页 共74页
 公司对该类款项仍在持续催收中,针对 3 年以上应收账款,公司已足额计提坏
 账准备,坏账计提充分。交易对方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
 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 结合信用政策分析应收账款金额与销售规模是否匹配
      (1) 信用政策
      公司目前主要有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以及新能源电池业务两大业务。表面
 工程化学品业务信用政策为结算周期内免账期利息,账期为 30 天-90 天不等,
 超过结算周期可协商一致后再进行销售发货;新能源电池业务信用政策为对不
 同类型、不同规模及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制定不同的信用政策,账期为 30-90
 天不等,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收款,本期新能源电池业务主要客户具体信用政策
 详见本说明之三(四)3 回复所示。
      (2) 应收账款金额与销售规模匹配性分析
           1) 新能源电池业务同行业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末应
                                                                应收账   期末应收   收账款
                               期末应收账款   期初应收账款
上市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款周转   账款周转   与销售
                                   余额           余额
                                                                  率       天数     收入的
                                                                                      比例
宁德时代       32,859,398.75   5,979,703.57   2,443,768.34        7.80      46.14   18.20%

亿纬锂能        3,630,394.78   1,008,997.35    549,290.33         4.66      77.26   27.79%

国轩高科        2,305,170.15   1,021,673.21    809,657.65         2.52     143.00   44.32%

鹏辉能源          906,670.40     211,352.05    201,809.87         4.39      82.02   23.31%
同行业平均值
(含宁德时      9,925,408.52   2,055,431.55   1,001,131.55        4.84      87.11   28.41%
代)
同行业平均值
(不含宁德时    2,280,745.11     747,340.87    520,252.62         3.86     100.76   31.81%
代)

本公司新能源
                   39,188.41      16,544.51          2,348.66     4.15      86.78   42.22%
电池业务板块


      [注]上述数据均来源于上述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鉴于宁德时代处于新能源电池行业龙头地位,业务规模与公司相差较大,
 如不考虑宁德时代,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更接近行业平均值,应
 收账款金额与销售规模相匹配,应收账款周转率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49页 共74页
    2) 表面化学品业务同行业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末应
                                                                   期末应
                                                         应收账             收账款
上市公司名                   期末应收账款   期初应收账             收账款
                营业收入                                 款周转             与销售
    称                           余额         款余额               周转天
                                                           率               收入的
                                                                     数
                                                                              比例
上海新阳        119,568.61      50,843.25    33,673.68     2.83    127.23   42.52%
三孚新科         36,462.45      20,315.85    18,689.77     1.87    192.55   55.72%
风帆科技         11,580.34       4,365.39     2,758.38     3.25    110.73   37.70%

松井股份         49,909.20      22,038.58    24,009.98     2.17    166.08   44.16%
同行业平均
                 54,380.15      24,390.77    19,782.95     2.53    149.15   45.02%
值
本公司表面
工程化学品       8,727.56        2,426.23     3,052.05     3.19    112.99   27.80%
业务板块
    [注]以上同行业公司数据来源于各上市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以得出新能源电池业务板块亿纬锂能、国轩高科、鹏辉能源同行
业上市公司 2022 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平均值为 87.11 天,公司该项指标为
86.78 天,属于行业较优周转水平。另外,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板块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占销售收入比例 42.22%,该指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但仍介于同行
业上市公司指标之间,主要原因系:①由于第四季度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板块
销售出货量较高于前三季度;②公司的主要客户系微型电动汽车车企,电动汽
车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影响,电动车市场掀起降价潮使得微型纯电动车性价比优
势减弱,销量出现同比下降趋势,从而导致期末回款速度较慢。
    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板块另外四家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2 年应收账款周转天
数平均值为 149.15 天,公司该项指标为 112.99 天,属于行业较优周转水平。
另外,公司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板块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销售收入比例 27.80%,
该指标同样属于行业较优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金额与销售规模具有匹配性。
    4. 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情况
     (1) 新能源电池业务同行业坏账计提比例情况
     账    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第50页 共74页
                       宁德时代      亿纬锂能   国轩高科      鹏辉能源   平均值   公司
 1 年 以 内( 含 ,
                             1.25        5.06         5.00        2.98     3.57     5.00
 下同)
 1-2 年                     39.81       20.00         10.00      29.87    24.92    20.00

 2-3 年                    100.00       50.00         30.00      58.08    59.52    50.00

 3-4 年                    100.00      100.00         50.00      88.94    84.74   100.00

 4-5 年                    100.00      100.00         80.00      94.02    93.51   10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2) 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同行业坏账计提比例情况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账   龄
                        上海新阳     晨化股份   风帆科技      松井股份   平均值   公司
 1 年以 内( 含, 下
                             5.00        5.00          1.55       4.81     4.09     5.00
 同)
 1-2 年                     10.00       20.00         31.95      24.68    21.66    20.00

 2-3 年                     30.00       50.00         93.82      42.03    53.96    50.00

 3-4 年                     50.00      100.00     100.00        100.00    87.50   100.00

 4-5 年                     80.00      100.00     100.00        100.00    95.00   10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和新能源电池业务坏账计提比例均
与同行业公司平均值相近,介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指标之间,公司坏账的计提政
策较为谨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较为充分。
     (六) 结合前述问题,进一步核实你公司报告期及上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计提的准确性、充分性、合理性,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应计提未计提的情况,相
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综上所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会计政策与往期相比未有发生重大变化,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
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运用简化
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信
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单项评估信用风险。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
账款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为账龄组合。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




                                      第51页 共74页
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济状况的预测,
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详见本说明三(二)2、(五)4 之一说明,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已充分
计提,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七) 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了解应收账款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内控制度,评价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
    合理性以及执行的有效性,查阅主要客户合同约定的信用政策,复核交易
金额、应收账款余额,并对其执行函证程序;
    (2) 分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
依据判断等;分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估计的合理性,检查财务报表中对应
收账款及预期信用损失等相关信息的列报和披露;
    (3) 对本期新增客户的应收账款的形成过程获取审计证据,包括销售合同、
客户明细账、发货单、出库单及签收单、验收单等,判断交易是否具有有商业
实质;
    (4) 通过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的新能源电池业务的生产供应能力,公
司管理团管理情况,经营业务模式是否稳定,获取公司的在手订单分析公司对
主要客户的依赖程度;
    (5) 对重要客户进行视频询问,了解是否与主要客户的其他供应商存在较
大差异,了解公司与该客户及其终端销售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业
务往来;
    (6) 通过“企查查”查询重要客户的相关资料,包括股东及出资信息、主
要管理人员、经营状态、法律诉讼事项,分析其是否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同时
核查其与公司及附属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7) 检查复核主要客户期后回款情况,核查期后回款真实性;
    (8) 通过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对前五大应收账款及 3 年以上应收账款的期
后回款及催款情况;
    (9) 通过“企查查”查询重要客户的相关资料,包括股东及出资信息、主




                              第52页 共74页
要管理人员、经营状态、法律诉讼事项,分析其是否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同时
核查其与公司及附属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0) 获取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复核管理层所编制的本期及以前年度应收
账款的账龄准确性,结合以往应收款项收回情况及同行业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
备计提政策,分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政策的合理性。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发生额与营业收入匹配,应收账款波动
具有合理性,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形;
    (2)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会计政策与往期相比未发生变化。预期信用损
失率比例设置的依据充分,具有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下降的原因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3) 报告期内公司与新增客户及其终端销售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
他业务往来,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业务模式较为稳定。公司对前五大客户
不存在高度依赖;
    (4) 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与公司前五名客户不存在重大差异,主要客户
的信用政策情况与该客户的其它供应商不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客户应收账款金
额与信用政策相匹配并已严格执行了相关信用政策,存在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但均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5)公司期末余额前五名、账龄在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与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前五名客户公司
存在逾期,但公司一直与其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账龄在 3 年以上的客户存在逾
期,公司在积极催收中;应收账款金额与销售规模较匹配,坏账准备计提较为
充分;
    (6)公司报告期及上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充分、合理,不存
在以前年度应计提未计提的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 2.08 亿元,较期初增长
182.69%,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2,925.47 万元,较期初增长 29.85%,




                              第53页 共74页
其中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为 1,970.85 万元,占存货跌价准备账面
余额的比重为 67.37%。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末存货库龄情况,是否存在长期未
使用或销售的存货,并结合期末各产品及原材料市场价格、在手订单情况、期
后销售实现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较
大差异。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 4 条)
     (一) 报告期末存货库龄情况,是否存在长期未使用或销售的存货
     期末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货库龄情况
项   目         存货类别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合计
           原材料             917.12       68.36       28.28       115.61    1,129.37
           库存商品         1,600.06       94.64        9.70        37.73    1,742.13
           发出商品            15.25                                            15.25
表 面 工
程 化 学   小计             2,532.43      163.00       37.98       153.34    2,886.75
品业务
           占比               87.73%       5.65%       1.32%        5.31%     100.00%
           跌价准备           336.22       37.60        4.36       110.14     488.32
           跌价准备比例       13.28%      23.07%      11.48%       71.83%     16.92%
           原材料           2,677.15      352.45                             3,029.60
           库存商品        11,166.17       12.51                            11,178.68
           自制半成品       1,235.86                                         1,235.86
           发出商品         1,276.23                                         1,276.23
新 能 源   委托加工物资       859.63                                          859.63
电 池 业
务         周转材料           327.86       23.67                              351.53
           合     计       17,542.90      388.63                            17,931.52
           占比               97.83%       2.17%                              100.00%
           跌价准备         2,399.88       37.27                             2,437.15
           跌价准备比例       13.68%       9.59%                              13.59%

     从上表可见,公司存货库龄以 1 年以内为主,库龄 1 年以上存货主要系表
面化学品业务,1 年以上货龄的存货占该业务存货的比例为 12.28%,主要系化
学品原材料保质期较长,其中 3 年以上原材料占表面化学品原材料的比例为
10.24%,跌价占比达到 71.83%,对于呆滞物料,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该



                                  第54页 共74页
 业务存在长期未使用或销售的情形较少,已充分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新能源电池业务上期开始投产,1 年以内占比较高,不存在长期未使用或
 销售的情形,该业务存货跌价准备占比达到 13.59%,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二) 结合期末各产品及原材料市场价格、在手订单情况、期后销售实现
 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较大差异
      1. 期末各产品及原材料市场价格、在手订单情况、期后销售实现情况
                                                                                    期后截至
                       期末各产品                                     期末在手    2023 年 3 月
项   目    产品类别    市场平均价      期末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         订单情况    31 日销售实
                         格[注]                                       (万元)    现情况(万
                                                                                      元)
                       23.62 元 / 公   氯化钯 285,800.00 元/公
          涂镀添加剂                                                      7.46         938.19
                       斤              斤
表面工
                       12.39 元 / 公   环氧丙烷 9.26 元/公斤;
程化学    涂镀中间体                                                      57.20        580.36
                       斤              聚醚 11.50 元/公斤
品业务
          化工贸易产   16.07 元 / 公   环 保 络 合 盐 14.00 元 / 公
                                                                                        18.13
          品           斤              斤
          小 计                                                           64.66      1,536.68
                       铁 锂 电 芯
新能源                 0.9-0.92 元
                                       碳 酸 锂 49.9-52.5 万 元 /
电池业    新能源电池   /Wh;动力电                                    31,071.64      2,022.96
                                       吨
务                     池 系 统 1.1-
                       1.3 元/Wh
      [注]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尚无具体公开市场价格信息,期末产品与原材料
 市场价平均价格参考公司 2022 年 12 月平均销售价格与采购价格;新能源动力
 业务期末市场价格参考“上海有色金属网”网站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示的价格
      (1) 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
      期末产品市场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动,期后实现的销售收入远高于期末在手
 订单金额,主要系公司与客户签订长期框架合同,客户会在每个月按照实际需
 求向公司发出订单,故期末在手订单是短期内订单,期后实现的销售订单主要来
 源于 2023 年,已基本覆盖期末存货金额,该业务存在滞销导致存货发生进一步
 减值的情况风险较小。
      (2) 新能源电池业务
      期后产品磷酸铁锂电芯的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动,2022 年原材料电池级碳
 酸锂价格大幅上涨,碳酸锂从年初 28 万元/吨上涨到最高位接近 60 万元/吨,年
 底前价格有所回落,仍维持在在 51 万元/吨的高价。




                                       第55页 共74页
      2023 年 1-3 月,碳酸锂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度下降,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市场平均价格下降到 24 万元/吨,磷酸铁锂电芯的市场价格降至 0.74 元/Wh。
2023 年 1-3 月实现销售收入远低于期末在手订单金额,主要系由于市场原材料
的价格波动异常出现下降趋势,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乘用车行业内观望情绪较
浓,故公司在测算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参考客户调整售价的意愿,已考虑市场
价格下降的因素,将估计售价与历史数据、在手订单及期后销售情况、市场价
格等进行比较,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较为充分。
      2.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较大差异
      (1) 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同行业存货跌价比例情况如下:
                                            跌价准备比例(%)
     项   目    三孚新      上海新    晨化股     风帆科       松井股
                                                                         平均占比     本公司
                  科          阳        份         技           份
原材料                                   5.37          6.32     2.96          4.88      9.25

库存商品           7.26       1.25       3.28                   0.14          2.98     22.03

发出商品                                               6.88                   6.88
总跌价金额占
                   3.37       0.43       4.00          3.51     1.39          2.54     16.92
存货总额比例
      [注]以上同行业公司数据来源于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平均占比=存货类别
跌价比例合计/对应的数量,下同
      公司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值,主要
系公司对长库龄的存货以及毛利为负数的存货计提较多的跌价准备所致。
      (2) 新能源电池业务同行业存货跌价比例情况如下:
                                             跌价准备比例(%)
     项    目
                 宁德时代     亿纬锂能      国轩高科      鹏辉能源     平均占比      本公司
原材料               5.02            1.51        0.96         1.74         2.31        13.15
库存商品            12.67            1.98        2.62         2.22         4.87        14.20
自制半成品           5.50            4.22        1.28         8.14         4.79
发出商品             1.70                       16.19                      8.95        17.47
委托加工物资         1.60                                                  1.60        26.62
周转材料             1.49                                                  1.49
合同履约成本         0.36                                                  0.36
合   计              6.20            2.65        4.79         3.21         4.21        13.59




                                       第56页 共74页
    公司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公司销售规模远低于同行业水平,由上表可知,
公司该业务存货跌价比例高于同行业公司,主要系 2022 年 1-6 月公司新能源动
力电池业务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未达到规模效应,新能源电池业务销售规模远
低于同行业水平,产品单位固定成本较高。随着产能逐步提升以及产销规模扩
大,但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以及产品单位固定成本仍较高。在售价及成本的综
合影响下,公司在 2022 年末该业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占比较高。公司跌价准备
的计提政策较为谨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较为充分。
    (三) 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通过对公司存货的监盘,了解存货库龄及产品质量情况,检查是否存
在长期未使用或销售的存货;
    (2) 通过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获取公司期末
存货跌价测试表,复核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和计算过程,检查公司
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准确、合理;
    (3) 获取公司期末在手订单及期后销售情况,了解存货是否出现进一步跌
价的情形;
    (4) 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并进行对比分析。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报告期末存货库龄集中在 1 年以内,存在长期未使用或销售的存货占
比较小并已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已根据期末各产品及原材料市场价格、
在手订单情况、期后销售实现情况考虑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跌价准备率高
于同行业公司,公司相关减值准备计提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较为充分。


    五、年报显示,你公司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 3.08 亿元,其中其他资本公
积本期增加 1.55 亿元。主要原因为一是联营企业弘新建设大股东本期出资增
加弘新建设资本公积 3 亿元,公司本期按出资比例确认其他资本公积 1.21 亿
元;二是联营企业弘新建设豁免公司租金,增加其他资本公积 0.29 亿元。请




                              第57页 共74页
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交易的具体内容、发生时点、交易的合理性、是否具备商
业实质、是否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会计处理过程及合规
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 5 条)
    (一) 联营企业弘新建设大股东本期出资增加弘新建设资本公积 3 亿元,
公司本期按出资比例确认其他资本公积 1.21 亿元
    1. 具体内容及发生时点
     (1) 弘新建设大股东本期出资增加弘新建设资本公积 3 亿元交易内容、发
生时点及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22 日,弘新建设大股东衡阳弘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弘侨投资)全体股东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同意按
照市新汽办会议研究意见,由弘侨投资补充弘新建设资本公积 3 亿元,用于支
持项目建设或补充营运资金。
    弘新建设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收到大股东弘侨投资《关于补充弘新公司资
本公积 3 亿元的通知》,公司根据对弘新建设出资比例 40.22%,确认长期股权
投资及资本公积金额 1.21 亿元。
    2. 交易的合理性
    根据衡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 年 4 月 28 公布的《对市十六届一次会议
第 250 号建议的回复》(衡工信建复〔2022〕5 号(B 类)),将新能源产业有
关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名单。弘新建设动力电池标准厂房及公共服务配套设
施建设项目等项目入列衡阳市 2022 年第一批重点建设项目,根据衡阳市新能源
产业推进的相关工作安排,弘新建设厂房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属于省
重点建设项目,积极支持新能源产业优质项目申报国省资金,衡阳市委和市政
府以新能源产业为发展重点,高度重视新能源产业推进的相关工作;弘侨投资
属于衡阳市国资委控股的公司,同时是弘新建设的控股股东,由弘湘国投按照
主体责任和程序原则同意由弘湘国投按照主体责任和程序实施,通过弘侨投资
公司增加弘新建设公司资本公积 3 亿元,用于支持弘新建设项目建设或补充营
运资金,推动新能源电池业务的发展,符合弘新建设实际发展情况具有合理性。
    3. 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第58页 共74页
    财政部 2012 年发布的《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2012 年年报工
作的通知》(财会[2012]25 号)规定:“企业与政府发生交易所取得的收入,
如果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且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密切
相关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判
断该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应考虑该交易是否具有经济上的互惠性,与交
易相关的合同、协议、国家有关文件是否已明确规定了交易目的、交易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如属于政府采购的,是否已履行相关的政府采购程序等”。根据
上述规定,该业务属于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
从经济实质上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
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具有商业实质。
    4. 是否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弘新建设大股东弘侨投资出资增加弘新建设资本公积 3 亿元事项,公司持
有的弘新建设的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仍为 40.22%,不涉及放弃优先认缴出资
权情形,弘新建设为公司参股设立的公司,不涉及履行上市公司审议程序,也
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交易事项,
因此公司在定期报告中相应章节做了披露:弘新建设增加资本公积事项于 2022
年半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32 资本公积”
中进行了披露;于 2022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
表项目注释 55 资本公积”中进行了披露。
    5. 相关会计处理过程及合规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一条所列示,投
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
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被投资企业
弘新建设资本公积增加 3 亿元,并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根据对弘新建设出资
比例 40.22%,相应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及资本公积金额 1.21 亿元。
    (二) 联营企业弘新建设豁免公司租金,增加其他资本公积 0.29 亿元
    1. 具体内容及发生时点
    (1) 租赁事项




                              第59页 共74页
    1) 租赁背景
    2019 年 7 月公司子公司湖南领湃开始投资建设电池产线,由于新能源电池
行业系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前期产品研发、产能建设、试生产资金需求量
较大,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落地,拓宽融资渠道,并解决后续产线建设及运营资
金需求问题,湖南领湃与弘湘国投、祁东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建设公司合作建
设新能源电池产业园,湖南领湃以其持有的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等资产投资作
价 21,116.47 万元,出资并持有弘新建设 40.22%股权,由弘新建设公司全面负
责对新能源电池产业园的建设投资。湖南领湃与弘新建设已于 2020 年 7 月签订
了《租赁合同》,由湖南领湃按照动力电池项目的实际需求向弘新公司租赁位
于祁东县归阳工业园的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及设备等资产,租赁开始日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租赁期限 15 年。2022 年 1 月 17 日在上述租赁合同框架下,
补充签订了《租赁资产确认书》,进一步明确了租金价格及支付方式,租金价格
及支付方式均按照市场交易规则确认。
    2) 租赁资产的确认
    一项合同要被分类为租赁,必须要满足三要素:一是存在一定期间;二是
存在已识别资产;三是资产供应方向客户转移对己识别资产使用权的控制。
    在租赁期间,公司有权获得上述资产厂房、设备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
益,能够实际主导租赁资产使用权,符合租赁确认条件。
    (2) 豁免公司租金
    2022 年第一季度子公司湖南领湃第一条动力电池生产线刚投产,正处于产
能爬坡阶段,未来将持续在研发、原材料及能耗动力等方面进行较大投入。为
支持公司在新能源电池产业上做大做强,助推湖南领湃第一条产线的产能爬坡,
根据《衡阳市促进招商引资工作若于措施 (试行)》(衡办 (2017) 47 号)文件
精神,经弘湘国投党委会研究,同意减免湖南领湃电池项目第一条生产线 202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2 月租金。
    2022 年 4 月 18 日,子公司湖南领湃收到弘新建设公司《关于减免电池一
号线租金的通知》,对租赁的第一条生产线的厂房和设备租金予以减免,具体
为 202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2 月期内含税租金 62,478,297.81 元。
    (3) 租赁合同的变更




                                 第60页 共74页
    为了加快公司新能源产业发展,抢抓行业机遇,拓展市场份额,提高产品
竞争力,公司 2022 年 10 月向弘湘国投公司申请修改《租赁合同》。根据弘湘
国投党委会决议,为保证公司平稳运行,同意弘新公司对公司 2021 年-2022 年
租金进行豁免的基础上,调整修改租赁合同中租金计算标准的相关条款。
    (4) 租赁合同的变更对租赁事项确认的影响
    2022 年 12 月,公司与弘新建设签订了《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条款一“租金结算原则”:根据
“1.8GWh 动力电池生产线”实际运营情况,双方同意将“1.8GWh 动力电池生
产线”租赁厂房及设备的租金按照每年实际产量结算(具体计算方法方式根据补
充协议约定执行)。
    上述租赁变更是在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对价的变更,确认依据如下:
    1) 因实质固定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时,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
的账面价值
    若低于保底产量的租金额,则按照保底产量计算的情况,该项租赁变更未
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承租人应当按照本准则
有关租赁分拆的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按照本准则有关租赁期的
规定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变更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
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
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租赁的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承租人应将部分终止或完
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租赁变更,承租人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此种情形下,公司符合②中其他租赁变更的情形,故公司对保底租金付款
额部分,采用变更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
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 除了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之外,其他可变租赁付款额均
不纳入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中
    可变租赁付款额中,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纳入租赁负债
的初始计量中,包括与消费者价格指数挂钩的款项、与基准利率挂钩的款项和




                              第61页 共74页
为反映市场租金费率变化而变动的款项等。此类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根据租赁
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因此,除了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之外,其他可变租赁付款额均不纳入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中。
    因此公司对高于保底产量部分按照实际产量计算的租赁付款额不纳入租赁
负债的初始计量中,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公司已按照上述准则规定确认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5) 增加其他资本公积 0.29 亿元的依据
    根据补充协议条款三“租金减免安排”约定:双方一致同意,弘新建设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减免电池一号线租金的通知》确认的租金减免
期间维持不变,相应租金减免金额以上述租金价格调整原则结算后当年租金为
准。并根据 2022 年度动力电池生产线实际运营情况及补充协议约定确认,双方
一致确认:202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2 月应付租金 0.29 亿元并予以豁免,租金
豁免属于资本性投入,构成权益性交易,故公司将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
(资本公积)0.29 亿元。
    2. 交易的合理性
    根据衡阳市政府与威马汽车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150 亿瓦时
高能比电池项目合作补充协议》文件精神,湖南领湃电池项目厂房与设备各自
分别对应相关的政府资金支持,属于衡阳方支持电池项目资金总额内。因此,
湖南领湃作为电池项目的承载主体,在没有新的约定前,其租赁厂房及设备的
租金亦在此支持范围之内。2021 年 12 月份,公司完成注册地迁址,目前公司
是衡阳市第四家、国资控股第一家上市公司,也是新能源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
对于衡阳市按照“一核两电三色四新”格局,有助于推进新能源业务的发展规
划。为支持湖南领湃公司产业发展,助推第一条产线产能爬坡,经研究决定,
并报相关单位批准同意,对租赁的第一条生产线的厂房和设备租金予以减免,
弘新建设的对湖南领湃的租金豁免对新能源汽车完整产业链有重要助推作用,
具有合理性。
    3. 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公司租赁厂房与产线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
的,与弘新建设交易相关的合同、协议已明确规定了交易目的、交易双方的权




                               第62页 共74页
利和义务,上述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新能源电池业务属于资金及技术密集型行业,前期产品研发、产能建设、
试生产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作为行业的新进者,为拓宽融资渠道,争取公司
股东资金支持,加快推进项目落地,解决支付项目建设中工程应付款及项目建
成后流动资金的需求,在项目建设初期选择以租赁的方式进行新能源电池业务
生产经营,有效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快速实现了业务体系的建立。
    作为国有控股企业,弘新建设的设立及运营意在引入并推动新能源电池产
业链及配套企业的本地化工作,公司新能源电池产业是其重点支持产业。
    目前公司已在新能源电池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自有可支配资金相对
有限的情况下,利用弘新建设已完工厂房为基础,有利于公司依托现有技术和
储备技术,加快推进不同类型产品的生产,提高差异化产品供给能力,满足客
户对不同层次产品的需求,以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商业合理性。
    4. 是否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2 年,弘新建设原则同意豁免湖南领湃部分租金,系《租赁合同》履行
期间对部分约定的变更,并未增加交易金额,亦不损害公司利益。该事项涉及
的租赁期限及租金占原约定租赁期限、租金的比例较小,且租赁期限租金计算
方式等均未变更,不属于对《租赁合同》的重大变更,不涉及履行上市公司审
议程序。该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
“交易事项”的范围。
    弘新公司豁免租金事项是一种临时性的安排,主要是为了帮助公司在特殊
困难时期减轻租金压力,而并非是对公司整体债务的重组和调整。公司认为豁
免租金事项与债务重组事项在性质上存在区别,弘新建设豁免租金事项不属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事项。且因弘新建设和公司的最
终控制方同为衡阳市国资委,弘新建设实际豁免租金金额是根据公司实际使用
产线情况来最终确认,基于审慎的原则,公司于 2022 年半年报第六节之十一之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中进行了披露;于 2022 年年报“第六节之十四之“7、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中进行了披露;于 2022 年半年报“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32 资本公积”中进行了披露,于 2022 年年报
“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55 资本公积”中进行了




                              第63页 共74页
披露。
     除上述以外,公司根据该事项的审批进度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和 2022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订〈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二)〉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湖南领湃与弘新建设对“1.8GWh 动力电池生产线”所承租厂
房及设备的租赁价格、租金支付等相关事宜进行重新约定,签订了《租赁合同
之 补 充 协 议 ( 二 ) 》 。 2022 年 12 月 7 日 ,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三) 相关会计处理过程及合规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会计处理
                                                                  单位:人民币亿元

      事项            方向                    会计科目                    金额
                     借      长期股权投资-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              1.21
弘新建设增资
                     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21

弘 新建 设租 金 豁   借      租赁负债、应付账款-弘新建设                     0.29
免                   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0.29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一条所列示,投资方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
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被投资企业弘新
建设资本公积增加 3.00 亿元,公司调整相应比例的资本公积,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要求。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规定,“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
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经济实质表明
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将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
公积)”,弘新建设和公司的最终控制方同为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因此本次租金豁免属于资本性投入性质,构成权益性交易,公司将相关
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 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第64页 共74页
    (1) 通过与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弘新建设增加资本公积及对公司豁免租金
事项的交易内容、发生时点、原因和合理性及交易实质进行了解;
    (2) 获取弘新建设公司相关的股东决议及审批文件,获取弘新建设入账凭
证及增加资本公积 3.00 亿元的银行回单,获取弘新建设的计入资本公积 3 亿元
的会计处理情况,评价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 获取弘新建设豁免租金通知书、租赁协议和相关申请及审批文件;
    (4) 根据相关的会计准则,复核公司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
则的要求;
    (5) 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企业相关公告是否对上述事项履行披露义务。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联营企业弘新建设大股东本期出资增加弘新建设资本公积 3 亿元,公司本
期按出资比例确认其他资本公积 1.21 亿元,交易具有合理性,经济实质为关联
方对公司的资本性投入;联营企业弘新建设豁免公司租金,增加其他资本公积
0.29 亿元事项交易具有合理性且具备商业实质,上述事项主要涉及外部单位的
审议程序,公司在半年报及年报中涉及到相关信息披露,相关会计处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六、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研发投入 7,627.91 万元,同比减少
33.34%,研发投入资本化率为 17.94%,2020 年与 2021 年资本化率分别为
44.18%、8.84%。
    (1)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内研发项目具体情况说明研发投入同比减少的
具体原因,是否对公司研发能力、核心产品研发进度构成影响。
    (2)请你公司结合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及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具体确认原则,
分析资本化率波动原因及其合规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 6 条)
    (一) 结合报告期内研发项目具体情况说明研发投入同比减少的具体原因,
是否对公司研发能力、核心产品研发进度构成影响
    1. 报告期内研发项目具体进展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第65页 共74页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研发投入金额   截至 2022 年末进展
C-LFP54173-230 电芯开发项目    资本化、费用化         1,225.10   进行中
LFP 优化材料项目               费用化                 1,115.81   进行中
C-LFP54173-205 电芯开发项目    资本化、费用化         1,096.09   进行中
C-LFP71173-280 电芯项目        费用化                   949.58   进行中
P-YUJMEI-01 动力电池包项目     费用化                   274.87   进行中
低成本材料开发项目             费用化                   216.98   进行中
高镍电芯平台预研               费用化                   215.38   进行中
JM 模组项目                    资本化、费用化           208.81   已完结
590 电芯模组                   费用化                   174.59   进行中
NCM523 高电压项目安全预警和
                               费用化                   154.20   进行中
寿命模型开发
VDA523 高电压产品开发          费用化                   152.56   进行中
超级快充                       费用化                   150.04   进行中
锌镍黑色钝化剂的研发           费用化                   118.68   已完结
知识产权管理                   费用化                   116.73   进行中
电池院中试线项目               费用化                   115.34   进行中
高耐蚀三价铬电镀添加剂的研发   费用化                   103.65   进行中
电芯和系统原材料专项           费用化                   103.04   进行中
无氰白铜锡电镀添加剂的研发     费用化                   100.61   已完结
高整平镀镍电镀添加剂的研发     费用化                   100.37   已完结
LFP 135Ah 动力电池电芯         资本化、费用化            93.16   进行中
磷酸铁锂电池开发项目           资本化                    56.59   进行中
三元锂电池开发项目             资本化                     0.94   进行中
其他                           费用化                   784.79   进行中
合     计                                             7,627.91

       2022 年公司主要进行更高容量的电池项目研发,主要为磷酸铁锂电芯项目
的研究,包括 C-LFP54173-230 电芯开发项目、LFP 优化材料项目、C-
LFP54173-205 电芯开发项目和 C-LFP71173-280 电芯项目等 13 个项目,共发生
研发投入 5,846.73 万元,截至 2022 年末大部分尚在进行中。
       其余的研发项目主要为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的研发投入和三元锂电池、磷
酸铁锂电池相关的研发项目投入,共研发投入 996.41 万元。
       2. 研发投入同比减少的具体原因,是否对公司研发能力、核心产品研发进




                                  第66页 共74页
度构成影响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研发投入金额(万元)                           7,627.91   10,301.57       7,719.94

研发投入同比增减变动                          -25.95%      33.44%        761.1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15.92%      70.55%         68.71%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万元)                   1,368.14      911.14       3,411.02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资
                                               17.94%       8.84%         44.18%
本化率)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5.67%      -7.24%        -58.86%

    公司在 2020 年正式开启表面工程化学品、新能源电池业务双轮战略,由于
新能源电池业务系技术密集型行业,需要持续投入资金进行研发。新能源电池
业务研发投入规模开始占主导地位,且比重逐年上升。从上表可知,报告期内
研发投入支出 7,627.91 万元,同比减少 25.95%,主要以下因素影响:
    (1) 本期研发投入减少主要系前期投入较大的磷酸铁锂项目已于 2021 年已
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2021 年第四季度已投产。2022 年新增较多研发项目,主
要是对原磷酸铁锂电芯项目的的迭代研发,同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调整研发,
周期相对较短。
    (2) 2021 年第三季度第一条电池产线建设完成后,在完成三元电池研究测
试后,在量产线上完成了 135Ah 电芯 C、D 样测试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聚
焦磷酸铁锂电池产品开发,三元电池研发投入相对有所减少,对量产产品
135Ah 电芯陆续开展了第二代、第三代降成本配方研究,以及为丰富单一产品
结构,同时匹配新产线建设,公司完成了 280、230、205 电芯样品开发。研发
投入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 135Ah 电芯产品在不同阶段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结
果,2021 年开展 135Ah 电芯 C、D 样测试系产品量产前的必要阶段,所需要的
料工费投入较大,而 2022 年则在实现量产前提下开展的降成本配方研究开发,
无需进行较多投入,因此报告期内研发投入下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不会
对公司研发能力、核心产品研发进度构成实质性影响。
    (3) 公司将继续通过对技术研发的持续投入,提高产品研发能力,完成多
样化产品的开发及量产,积极跟踪市场、行业的前瞻性技术和产品,形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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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备,促进公司对新产品的快速开发及导入。
       (二) 请你公司结合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及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具体确认原则,
分析资本化率波动原因及其合规性。
       1. 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具体确认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第九条所列示,企业内部研究开
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
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
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
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在内部
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
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
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为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
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公司在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或项目完成立项阶段
后,项目满足开发阶段定义要求,进入开发阶段。
       2. 资本化率波动原因及其合规性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两期变动额      两期变动率

资本化研发支出          1,368.14            911.14          457.00          50.16%

费用化研发支出          6,259.77          9,390.44       -3,130.67         -33.34%

研发总投入              7,627.91        10,301.57        -2,673.66         -25.95%

资本化率                  17.94%             8.84%           9.09%         102.83%

       公司本期研发投入资本化率为 17.94%,较上期增加 9.09 个百分点,主要
系资本化研发支出较上期增加 457.00 万元,同时研发总投入较上期下降
2,673.66 万元所致。
       公司近两年主要资本化研发支出分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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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所处阶段
                                                    三元锂电池开发项目已完成高能
                                                    量密度、高电压的开发,已完成 B
三元锂电池开发项目           0.94          105.03
                                                    样开发,完成技术储备,后续择
                                                    机实现量产
                                                    2021 年已投产并转入无形资产;
磷酸铁锂电池开发项目        56.59          756.46   2022 年主要系迭代项目的研发处
                                                    于测试阶段。
充电桩开发                                  49.65   已完结
LFP 135Ah 动力电池电                                已实现量产,在持续开发低成本
                            43.45
芯                                                  配方
C-LFP54173-230 电芯
                           659.43                   尚处于样品研发阶段
开发项目
C-LFP54173-205 电芯
                           492.41                   尚处于样品研发阶段
开发项目
                                                    项目完结,已资本化计入无形资
JM 模组项目                115.32
                                                    产
资本化研发支出小计       1,368.14          911.14
研发投入金额             7,627.91       10,301.57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
投入的比例(资本化         17.94%           8.84%
率)
    由上表可知,公司 2022 年资本化研发支出较上期增加 457.00 万,主要是
因为公司为顺应市场发展,在 2022 年进行更高容量的电池项目研发,包括
2022 年新增的 C-LFP54173-230 电芯开发项目与 C-LFP54173-205 电芯开发项目,
LFP 135Ah 动力电池电芯研发符合资本化条件,进入开发阶段。JM 模组项目属
于客户订单形成的研发并已完结。
    三元锂电池开发项目根据市场,公司战略方向发生转变,主要以生产研发
磷酸铁锂电池为主,因此 2022 年该项目投入有所减少;磷酸铁锂电池开发项目
2021 年的研发成果已投入产线实现量产,2022 年的研发投入主要是针对降低成
本、产品升级等实验验证的投入,因此 2022 年进入资本化阶段的项目较 2021
有所增长,总体研发投入金额较上期有所下降。
    综上所述,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具体确认原则,公司会
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资本化率波动的原因具有合规性。
    (三) 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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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获取获取研发项目情况表分析变动的合理性;
    (2) 对公司关键研发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研发项目的工作模式、研发
流程和研发费用在各个项目之间分配和归集的方式,并判断其合理性,了解报
告期新增的研发项目的原因和合理性;
    (3) 对提供服务的相关供应商通过天眼查进行核查,确定是否有关联关系;
    (4) 获取研发项目立项信息获取并检查研发项目可行性报告、立项审批文
件,关注研发费用资本化开始和结束时点的合理性。了解研发费用资本化的规
定,判断资本化时间节点是否准确,评价管理层所确定的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同比减少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研发能
力、核心产品研发进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 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研发投入
同比减少及本期资本化率下降原因具有合理性。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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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为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的说明后附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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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件,仅用于说明彭宗显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彭宗显本人书面同意,此
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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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为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的说明后附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
印件,仅用于说明陈建成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陈建成本人书面同意,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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