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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蜀道装备:关于与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山西原平清洁能源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2023-05-29  

                                                    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蜀道装备           公告编号:2023-030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山西原平清洁能源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系双方就建立合作关系而签署的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框架性、
意向性约定,双方之间的具体业务往来和合作项目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合同或协议为
准,具体合同或协议的签署尚需双方法定程序审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许可备案等工作,
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
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具体合同尚未签订,本协议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
绩不构成影响,所涉项目如在年内实施会增加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建成投运后预计对未
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4、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在正常推进中。

    一、协议签署概述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原平经济技术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平经开区”“甲方”)于 2023 年 5 月 27 日签署了《山
西原平清洁能源项目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协议”),双方本着“自愿、
平等、互信、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就山西原平清洁能源项目落地原平经济技术
开发区达成共识。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签订协议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根据协议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
的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对方名称: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山西省批准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3、简介: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于 2016 年 1 月获批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全省批
复成立的第二家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科创中国”山西试点园区。该园区处于“太
忻经济区”核心位置,原平开发区基础配套完善,要素保障充足,已逐步形成了现代煤
化工、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集群。
    4、关联关系: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原平清洁能源项目
    2、合作内容:该项目拟使用原平周边的低阶煤提质利用制取 LNG、氢气及氢气合成
物(合成氨)以及其他清洁能源相关产品。
       3、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项目规划、立项审批、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等方面依法向乙方给予支
持。
       (2)甲方在土地使用、项目手续办理、项目建设和运营等方面向乙方给予协调配
合。
       (3)甲方成立由有关领导牵头的项目推进领导专班,指导项目建设,解决项目推
进中的问题。
       (4)甲方对乙方在原平市人员工作、生活给予便利和帮助。
    4、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拟在原平市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全部具体事宜,产值税收计算
在原平开发区。
    (2)乙方拟在原平市成立研究中心,对项目进行研究开发。
    (3)乙方负责联络有关方提供本项目所需要的设备、技术、人员等。
    (4)乙方应积极参与甲方主持召开项目部门联席会议。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协议及项目权利义务。
    5、其他
    本协议是双方战略性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双方之间的具体业务往来和合作项目以另
行签订的具体合作协议为准。在正式协议下的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时,以正式协议的约
定为准。
    6、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协议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合同尚未签订,协议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
不构成影响,所涉项目如在年内实施会增加公司对外投资,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主要
取决于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行业市场的发展情况以及政府产业扶持政策的落地情
况等。
    2、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方
形成依赖,不对公司与其他合作方的合作构成排他性障碍。
    3、该项目的推进有利于公司获取当地市场资源,充分发挥公司在气体分离、提纯、
液化、低阶煤提质利用以及清洁能源领域的先进技术,积极争取在具有能源资源优势的
地区投建落地清洁能源综合利用项目,有利于推进公司气体及清洁能源业务板块的多元
化开发和利用,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签订方合作意愿的约定,有关详尽的投资事
宜需在后续另行签订的协议中予以明确。具体合同的签署、项目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许可备案等工作,
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
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项下涉及的后续具体投资事项需完成双方法定审批程序经审批后方可实
施,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              公告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已实施:
          关于与四川交投实业有限公司
                                                             综合能源站相关产
   1      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公 2021 年 5 月 10 日
                                                             品业务已有具体合
          告编号:2021-059 )
                                                             同执行。
                                                             已实施:
          关于与内蒙古雅海能源开发有
                                                             已设立项目公司,并
          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备忘
   2                                 2021 年 9 月 27 日      投建 BOG 提氦装置
          录的公告(公告编号:
                                                             项目,预计 2023 年
          2021-095 )
                                                             第二季度投产。
          关于与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正常履行中:
          理委员会签订《绵阳气体运营中
   3                                   2022 年 4 月 22 日    目前积极推进项目
          心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
                                                             用地事宜
          告(公告编号:2022-032 )
    2、本公告披露日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徐州楚祥嘉信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洋浦楚业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其减持计划通过集中
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69,606 股,高管文向南先生根据其减持计划通
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 48,000 股。
    3、本公告披露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除控股股东外不存在持股 5%以上股东和董监
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规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蜀道交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认购取得的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 3,600 万股股份将在 2023 年 8 月 21 日后予以办理解除限售。
    4、本公告披露日未来三个月内,持股 5%以上股东四川简阳港通经济技术开发有限
公司、徐州楚祥嘉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洋浦楚业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担任公司高管的股东文向南、 张建华存在已披露尚未执行完毕的减持计划,可能按照
其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在规定期限内合规实施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2-064)。
    七、备查文件
   1、《山西原平清洁能源项目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