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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蜀道装备:关于全资子公司首次签署加氢站销售合同的公告2023-12-05  

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蜀道装备                 公告编号:2023-067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首次签署加氢站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深冷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冷科技”“乙方”“卖方”)与江汉油田建昌实业潜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建昌实业”“甲方”“买方”)于近日签订了《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汉十高速孝感服务区 LNG 加气站、加氢站设计施工总承包 HSXGZCB-1 标段设备采购合
同》,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12,840,000.00 元(大写:壹仟贰佰捌拾肆万元整)。该
合同为公司首次签署加氢站销售合同,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签署地点       湖北省潜江市
合同当事人     卖方:成都深冷科技有限公司
               买方: 江汉油田建昌实业潜江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汉十高速孝感服务区 LNG 加气站、加氢站设计施工总
               承包 HSXGZCB-1 标段设备,包括为保证“合同装置”安全、稳定达标所约定的工
               艺包设计、设备加工制造、采购、供货、装置调试、全厂运行和维护所需要的全
               部设备、技术资料及服务。
交货地址       湖北省孝感市汉十高速孝感服务区
合同金额       人民币:1,284 万元(大写:壹仟贰佰捌拾肆万元整),含税价
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合同签署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名称:江汉油田建昌实业潜江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孙卫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2年10月23日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注册地址:潜江市广华办事处五七大道 182 号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劳务派遣服务,特种设备安
装改造修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
方工程施工,电气设备修理,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金属加工
机械制造,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五金产品研发,
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
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
限制的项目)
    8.建昌实业与公司及深冷科技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买方): 江汉油田建昌实业潜江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成都深冷科技有限公司
    1.合同标的: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汉十高速孝感服务区 LNG 加气站、加氢站
设计施工总承包 HSXGZCB-1 标段设备(以下简称“合同装置”),包括为保证“合同装
置”安全、稳定达标所约定的工艺包设计、设备加工制造、采购、供货、装置调试、全
厂运行和维护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技术资料及服务。
    2.项目名称: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汉十高速孝感服务区 LNG 加气站、加氢站
设计施工总承包 HSXGZCB-1 标段。
    3.项目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十高速孝感服务区。
    4.价格: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12,840,000.00 元(大写:壹仟贰佰捌拾肆万元整)。
    上述总价包括:成套设备、备品备件、运输费、保险费、技术服务等投入正常运行
使用的设备费用。原则上,合同总价不得调整,但因甲方原因对“合同装置”提出设计
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的除外。
    5.交货方式:“合同装置”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辅料、备品备件等物资、货物
在项目总交期内分批运输到项目地点车板交货。
    6.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保证与违约责任、争议解决
方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于质量保证、知识产权、保密义务、安装、调试、性能考核
及验收等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7.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生效(乙方在合
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额的 10%履约保证金)。合同技术附件为合
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是国内较早具备制氢、氢液化、氢储运及加注等成套装备设计、制造一站式
解决方案提供能力的企业,本次销售加氢站设备系公司围绕“交通+能源”产业布局,
结合高速公路服务区场景,拓展“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业务的具体项目,有利于公司
打造清洁能源投资运营平台和交通装备制造平台,符合公司氢能业务发展战略,符合国
家关于发展氢能源的政策导向;
    2.本次销售加氢站设备为公司首次签署加氢站销售相关合同,实现了公司氢能相关
研发技术商业化的转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竞争能力、提升市场价值和品牌影响力,
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为公司“十四五”在氢能源等业务领域的发展规
划事项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本次销售加氢站设备将用于湖北省汉十高速孝感服务区,系公司依托蜀道集团交
通行业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和拓展省外交通领域氢能源装备相关业务的具体落地项目,
有利于公司扩大在交通能源装备、智慧交通装备等领域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未来进一步
依托蜀道集团行业资源优势深化产业协同,拓展相关业务和市场份额;
    4.本合同的按约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5.本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
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的情况。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
经营性合同,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汉十高速孝感服务区 LNG 加气站、加氢站设计施工总
承包 HSXGZCB-1 标段设备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