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集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7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
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巨荣云:
施丹丹:
黄 涛:
2023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