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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丝路视觉:关于补充审议受让提亚晨星部分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8-18  

                                                    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3-065
债券代码:123138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审议受让提亚晨星部分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提亚晨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提亚晨星”)系公司内
部孵化数字孪生、智慧城市、大数据可视化业务而设立的内部创业团队的项目跟
投员工持股平台企业。
    2、公司原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康玉路和原董事、副总裁王秀琴为提亚
晨星的合伙人。鉴于上述两人已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和 2023 年 3 月 31 日离
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与公司协商,康玉路持有的提亚晨星 34.666%份
额以 39 万元的价格、王秀琴持有的提亚晨星 20%份额以 22.5 万元价格转让给丝
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丝路视觉”)旗下全资子公司
深圳圣旗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旗云”),并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完
成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
    3、康玉路和王秀琴系公司离任董事、高管,其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二人仍应当认定为丝路视觉关联自然人。圣旗云与其二人之间就提亚晨星
份额转让的关联交易存在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的情形。公司结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补充审议该笔关联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康玉路

                                     1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金稻田路*********
       身份证号码:210104197804******
       关联关系:康玉路为离职丝路视觉未满12个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王秀琴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
       身份证号码:321083198106******
       关联关系:王秀琴为离职丝路视觉未满12个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提亚晨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PHX7XR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3号花样年.福年广
场B栋218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圣旗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7月15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兴办实业
       出资额度:112.5万元
       提亚晨星份额转让前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伙人   认缴出                                            合伙人   认缴出
序号                        出资比例        备注           序号                        出资比例         备注
        姓名    资金额                                             姓名    资金额

                         变更前                                                    变更后

                                        普通合伙人、执
 1     康玉路    39          34.666%                        1     圣旗云    61.5       54.667%    执行事务合伙人
                                        行事务合伙人

 2     王秀琴   22.5              20%    有限合伙人         2     李萌迪     28        24.889%     有限合伙人

 3     谭述安    10          8.889%      有限合伙人         3     陶俊廷     1          0.889%     有限合伙人

 4      程莉     10          8.889%      有限合伙人         4      李程      2          1.778%     有限合伙人

 5     李承泽    10          8.889%      有限合伙人         5     李承泽     10         8.889%     有限合伙人

 6      程呈      5          4.443%      有限合伙人         6     何永林     5          4.443%     有限合伙人

 7      高成      1          0.889%      有限合伙人         7      高成      1          0.889%     有限合伙人

 8     张金龙     1          0.889%      有限合伙人         8     张金龙     1          0.889%     有限合伙人

 9      李程      2          1.778%      有限合伙人         9      张秀      2          1.778%     有限合伙人

10     何永林     1          0.889%      有限合伙人        10     孙婧婷     1          0.889%     有限合伙人

                                                       2
11     肖兰菲     2     1.778%   有限合伙人       -     -      -     -      -

12      张秀      2     1.778%   有限合伙人       -     -      -     -      -

13     刘宇卫     2     1.778%   有限合伙人       -     -      -     -      -

14     陶俊廷     1     0.889%   有限合伙人       -     -      -     -      -

15      周峰      1     0.889%   有限合伙人       -     -      -     -      -

16     孙婧婷     1     0.889%   有限合伙人       -     -      -     -      -

17     高月月     1     0.889%   有限合伙人       -     -      -     -      -

18     韩芊莹     1     0.889%   有限合伙人       -     -      -     -      -

     合计       112.5   100%         -                合计   112.5   100%   -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提亚晨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的相关约定,圣旗云以 39 万元的价格受让康玉路持有的全部 34.666%提亚晨星
份额;圣旗云以 22.5 万元的价格受让王秀琴持有的全部 20%提亚晨星份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1、公司子公司圣旗云受让康玉路和王秀琴全部持有的提亚晨星份额,是基
于其二人已经离职,退出公司经营的客观情况与公司所达成的共识。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
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提亚晨星将成为丝路视觉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子公
司。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 年年初至今,公司与上述两位关联人均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了此次补充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
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补充审议受让提亚晨星份额暨关联交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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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丝路视觉补充审议受让提亚晨星份额事项,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及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补充审议受让提
亚晨星份额暨关联交易事宜。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审
议受让提亚晨星部分份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4、《深圳提亚晨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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