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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发教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06  

                                                    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教育          公告编号:2023-020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8,868,684 股不

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权益分派

除 权 前 总 股 本 -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持 有 股 份 ) ÷ 10 × 分 配 比 例 , 即

(399,514,567-8,868,684)÷10×0.7=27,345,211.81 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除权前总股本

计 算的每 10 股派息 (含税 )=现 金分红总 额÷除 权前总股 本×

10=27,345,211.81÷399,514,567×10=0.684460 元。

     4、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

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

记日股票收盘价-按除权前总股本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9,514,567 股扣除公

司回购股份 8,868,684 股后的 390,645,8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

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2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399,514,567 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 8,868,684 股后的 390,645,883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700000 元(含税)。

       本次向股东派送的现金分红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000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年5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808                  袁斌
     2            02*****788                  凌云

     3            02*****683                 陈大强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4日至登记日:2023

年5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
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8,868,684 股不享

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权益分派除

权 前 总 股 本 -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持 有 股 份 ) ÷ 10 × 分 配 比 例 , 即

(399,514,567-8,868,684)÷10×0.7=27,345,211.81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除权前总股本计算

的 每 10 股 派 息 ( 含 税 )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除 权 前 总 股 本 ×

10=27,345,211.81÷399,514,567×10=0.684460 元。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

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

日股票收盘价-按除权前总股本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188号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阴彩宾

       咨询电话:028-65293708

       传真电话:028-85925610

       八、备查文件

       1、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