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 0 5 7 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 0 2 3 -0 2 4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 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 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 年5月16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6,860,066股,故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权 总股数为223,136,734股。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5、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3日14:30(星期二)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 为2023年5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致民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107,008,16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7.95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6,345,98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9.73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40,662,18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8.223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6,570,20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6,570,10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9444%。 注: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2023年5 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 及股东持股数量为准。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000,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7,9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2,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8%;反对7,9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0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000,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7,9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2,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8%;反对7,9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00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000,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7,6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2,6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43%;反对7,6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4.00 《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000,2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6%;反对7,6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2,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8%;反对7,6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5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 提案5.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000,5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7,6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2,6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43%;反对7,6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6.00 《关于确认董事长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771,9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7%;反对7,9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62,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8%;反对7,9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作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斌、张庆丽 3、结论性意见: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