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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辰光: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8-18  

                                                     证券代码:30 0 5 7 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 0 2 3 -0 3 2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以现场与
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8 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3 年 8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或者
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亲自出
席董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致民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历资质、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
况的审核和考察,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
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壹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
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现提名张
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肖湘杰先生、喻子达先生、李彦毅先生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
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
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经过充分讨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个表决。
    (1)提名张致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提名张艺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提名张映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4)提名肖湘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5)提名喻子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6)提名李彦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
投票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现提名刘
建先生、周新黎女士、楼永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
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
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独立性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充分讨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个表决。
    (1)提名刘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提名周新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提名楼永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
投票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相关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8 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致民先生,195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1984 年至 1986 年任职于中日(深圳)租赁有限公司翻译及营业部长;1986 年至
2000 年先后任职于深圳市中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中和光学有限公司总
经理、深圳市中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 年 12 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
司董事长。

    张致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31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3%,为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此外,张致民先生之姐张映华女士为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之一,张致民先生之妻蔡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致民先生之外甥蔡乐
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张致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2、张艺明先生,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动控制专业工学
硕士。1989 年 7 月至 1992 年 5 月任深圳荣生企业有限公司工程师;1992 年至 1995
年任深圳中和光学有限公司生产部长;1996 年至 1997 年任职于深圳市三德楼宇自控
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 年至 2000 年任职于深圳市太辰通信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0 年 12 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张艺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998,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5%,为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张艺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张映华女士,194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无线电
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1971 年至 2001 年先后任职于四川省达县邮电局、四川省德
阳市邮电局;2001 年已退休。现任公司董事。

    张映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772,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1%,为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此外,张映华女士之弟张致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张映华女士之
弟媳蔡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映华女士之姨侄蔡乐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张映华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肖湘杰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机械专业。1983 年至 1985 年任职于长沙二机床厂助理工程师;1985 年至 1992 年,
就读于中南大学机械专业,并获博士研究生学位;1992 年至 2001 年先后任职于深圳
金达科技中心研发工程师、深圳中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Caterpillar (卡特彼勒)维修中心
经理;2001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设备部
经理。

    肖湘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921,6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为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肖湘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喻子达先生,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制冷
专业学士、动力工程硕士,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海
尔集团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执行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CTO)兼数码及个人产品集
团总裁等。中国国家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多次荣获国家科
技进步奖,并担任数字家电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任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总裁、董事,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2014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喻子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担任总裁、董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李彦毅先生,1951 年生,中国香港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中文秘书专业。1985 年至今先后任广东汕头经济特区旅游集团总公司企业部干
事、食品工贸公司经理、澳大利亚华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金力国际贸易
公司董事长、香港华暘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李彦毅先生通过华暘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094,72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4%。除在华暘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外,李彦毅先
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建先生,195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
级工程师,有丰富的电信行业工作经验。1981 年至 1994 年,任深圳市蛇口通讯公司
部门经理。1994 年至 2015 年历任中国联通深圳市分公司常务副总、总经理,中国联
通福建省分公司总经理,中国联通广东省分公司副总经理。

    刘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周新黎女士,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高级
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2 年 7 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四川圣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主
管。2003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四川西星实业集团财务副经理。2007 年 2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四川赛思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6
月,深圳盈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派拟挂牌新三板公司财务总监。2019 年 7 月至
2021 年 9 月,深圳市盛景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1
年 10 月至 2023 年 5 月,惠州市特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副总监、董办主
任。2023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税立方税务师事务所集团有限公司合伙人。2021 年至
今任珠海云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新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楼永辉先生, 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律
师。2004 年 7 月至 2007 年 9 月为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2007 年 11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9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
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6 年 1 月 2020 年 12 月,任北京德恒
(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

    楼永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