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会畅通讯 股票代码:300578 公告编号:2023-049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罗德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罗德英女士持有 100%份额的资 管计划及其一致行动人杨芬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 收购。 本 次 权益变动后,罗德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 13,803,289 股减至 11,803,289 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6.93%降至 5.92%。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畅通讯”)于 2023 年 8 月 9 日收到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罗德英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 股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罗德英女士持有 100%份额的平安证券-罗德英-平 安证券新创 2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及其一致行动人杨 芬女士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至 8 月 8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 份 20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现将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罗德英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6 月 28 日、7 月 14 日、8 月 8 日 1/4 股票简 会畅通讯 股票代码 300578 称 变动类 型(可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200 1.00% 合 计 200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1)罗德英合计持有股份 4,914,080 2.47% 4,914,080 2.4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914,080 2.47% 4,914,080 2.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2)平安证券-罗德英- 平安证券新创 20 号单一资 1,500,000 0.75% 1,000,000 0.50% 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0,000 0.75% 1,000,000 0.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3)杨祖栋合计持有股份 5,150,057 2.58% 5,150,057 2.5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87,514 0.65% 1,287,514 0.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62,543 1.94% 3,862,543 1.94% (4)杨芬合计持有股份 2,239,152 1.12% 739,152 0.3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39,152 1.12% 739,152 0.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2/4 罗德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13,803,289 6.93% 11,803,289 5.92% 计持有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940,746 4.99% 7,940,746 3.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62,543 1.94% 3,862,543 1.94%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无需进行预先披露。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是□ 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表决权的股份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无需进行预先披露。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3/4 特此公告。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0 日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