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联电子: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8-22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奥联电子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铮 联系电话:18651619583
保荐代表人姓名:肖爱东 联系电话:1381395680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
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 次,均已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 次,均已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次,均已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本持续督导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次
2023 年 1 月 10 日、2023 年 3 月 15
(2)培训日期
日
①2023 年 1 月 10 日,保荐机构向
培训对象讲解了上市公司股东和董
监高合规交易的有关内容;保荐机
构向培训对象介绍《证券法》《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所规则,进一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步明晰监管红线,协助公司大股东、
董监高规避此类风险。与培训内容
相结合,本次培训安排了讨论交流
时间,保荐机构培训人员与奥联电
子参加培训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交流
互动。
②2023 年 3 月 15 日,保荐机构向
奥联电子董监高及其他主要管理人
员进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内幕信
息专题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①2023 年 3 月 15 日,保荐代表人获悉
2023 年 2 月,因涉嫌信息 公司因信息披露被立案调查后,立刻
披露违法违规,奥联电子 前往奥联电子现场,对奥联电子董监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高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上市公司
2023 年 5 月,深交所对奥 信息披露与内幕信息专题培训,并对
联电子、公司董事长陈光 有关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相关事件
1.信息披露 水、时任总经理傅宗朝、的具体情况,查看相关信息披露的支
代理总经理蒋飚、董事会 撑性文件,同时约谈相关公司领导,
秘书薛娟华、控股孙公司 再次将信息披露工作的严谨性进行重
董事兼总经理,以及对外 申。
投资交易合作方胥明军 ②2023 年 5 月 25 日,保荐代表人李铮
等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列席奥联电子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再
次强调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 司 内 部 制
度 的 建 立 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 股股东及
实 际 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
无 不适用
及使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
无 不适用
产
9.其 他业务类
别 重 要事项
(包括 对外 投
资 、风 险 投资、 无 无
委托理财、财务
资助、套期保值
等)
10.发行人或者
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 配合 保荐
工作 的 情况
11.其他(包括
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
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承诺来源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2.关于股份自愿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3.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4.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首次公
开 发 行 6.关于社保和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时 所 做 7.关于整体变更时所涉个人所得税的承
承诺 是 不适用
诺
8.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相关
是 不适用
承诺
9.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10.关于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
是 不适用
他利益输送等情形的承诺
11.关于股份回购及依法承担赔偿或补
是 不适用
偿责任的承诺
12.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再 融 资 13、发行对象无减持计划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时 所 作 1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
承诺 是 不适用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
是 不适用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除上文“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之“1.信息披露”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中深交所对相关主体的公开谴责事项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外,无其他重大事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铮
肖爱东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