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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联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22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半年度相关事
                      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
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3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规范使用、
严格管理,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
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吴海鹏、孙柏刚、何晓云

                                                           2023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