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为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1-16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作为上
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宜,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发挥公司资金成本效
率,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雷良海(签字) 王欣(签字)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2023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