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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雄塑科技: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2023-07-27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
司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雄塑”)通知,河南雄塑2017年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办妥注销手续。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6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5 号)核准,公司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6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504.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
共计人民币5,986.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17.20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18日出具
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010 号)审验。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17,719.56万
元投资建设“河南新型PVC管材、PE管材及PPR管材投资项目(第一期,年产52,000
吨)”。

    二、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2017 年 3 月 4 日,公司与河南雄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高新
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河南雄塑开立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16428201040004366),该专户仅限用于“河南新型 PVC 管材、PE 管材及 PPR 管
材投资项目(第一期,年产 52,000 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
    2021 年 4 月 27 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由广发证券变更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公司与河南雄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高新支行、中信证券重新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未
发 生 变 更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33)。
    2023 年 7 月 25 日,鉴于前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河南雄塑向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在将未使用的结余
利息 102.39 元转出至流动资金账户后,办结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三、备查文件

    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