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雄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30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作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2022〕26 号)的规定和要求,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相关
情况后,对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查验,我们认为:
    (一)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广东雄塑环保板业有限公司租赁厂房发生关联交易
金额 16.50 万元,公司之子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与公司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除
此之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往来。
    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亦不存
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发生额为 4,500.00 万元。
公司对子公司对外担保系为支持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且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良
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具备较强的监控和管理能力,担保
风险较小。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4,500.00 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1%。除上述担保外,公司
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3.上述对外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4.报告期内,除上述对外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
况,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计提损失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
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
资产减值损失。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章明秋                  范     荣                 沙    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