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塑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3-12-13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
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上
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
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8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
塑科技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3.00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数:9
3.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3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3.05 《关于修订<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7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8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9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调整<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
4.00 √
2024 年)>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无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29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雄塑科技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
(一)议案 2、议案 3.01、议案 3.02、议案 3.03、议案 3.05、议案 4 为特
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议案 3 需逐项表决。
(二)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
票及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
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
塑科技证券事务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字样,邮政编码:528203。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
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
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
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
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
证件复印件并应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以上资
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传真号码:0757-81868063。
(五)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2023 年 12 日 14 日(星期四)14:10~14:25 进行签到,14:25 进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咨询: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人:邓
家庆,联系电话:0757-81868066,邮箱地址:XS300599@126.com。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如下:
1.投票代码:“350599”;
2.投票简称:“雄塑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上午9:15,结束
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三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代理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发言意向/要点:
附件三: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本人
/本公司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
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
司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同 反 弃
编码
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
3.00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子议案数:9
3.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3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3.05 《关于修订<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7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8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9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0 《关于调整<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 √
2024 年)>的议案》
注:1.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
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具体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
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